大宋建炎元年(1127年),二十四岁的岳飞初露头角,被授予军队中的低级官吏承信郎。短短七年之后的绍兴三年(1133年),三十一岁的他就以自己的战功被高宗皇帝倚重,钦赐“精忠岳飞”的大旗,并在之后的八年里成为一个威震华夏,使国家的战争对手(金国兀术)慨叹“今已矣”的一代名将。其威赫武功何其显,忠义声名何其著。然而,这样一位尽忠报国的楷模,却在自己领导的光复河山的战斗节节胜利时的三十九岁之英年,被一“莫须有”的罪名致死,事情的转折是多么的悖于常理啊。又怎能不让时人“遮马恸哭”,让后人扼腕疾呼“呜呼冤哉,呜呼冤哉”。
愤而之下,读《续资治通鉴•宋纪99-124》《宋史•岳飞传》及相关章节,以期找到岳飞蒙冤而死的原因。掩卷沉思,获一鳞半抓以录于下。
建炎元年,作为秉议朗(也是军中的低级官吏)的岳飞,在抗金统帅宗泽的手下[“战开德、曹州皆有功,泽大奇之,曰:“尔勇智才艺,古良将不能过,然好野战,非万全计。”因授以阵图。飞曰:“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泽是其言。
同年,他还是以这种低级官吏身份,出于对国家半壁河山沦陷的激愤,越职上书高宗[“愿陛下亲率六军北渡”]以规复中原。须知当时高宗刚刚即位,帝位未稳,朝中大臣同声议和。这种建议虽然是为了国家社稷,却无疑否定了整个国家上层统治者准备偏安一隅的政治理念。他立刻[“以越职夺官”。]
绍兴七年,[“总中外之政”]的军队最高统帅张浚想找人统率淮西军,问岳飞:[“王德淮西军所服,浚欲以为都统,如何?”飞曰:“德与琼有隙,必相争……恐不能服众。”浚曰:“张宣抚如何?”飞曰:“暴而寡谋,尤琼所不服。”浚曰:“然则杨沂中尔?”飞曰:“沂中……岂能驭此军。”军怫然曰:“浚固知非太尉(岳飞)不可。”]事实证明,岳飞的判断是正确的,即“琼”与张浚选择的都统王德相争,叛变了,“浚始悔”。但是,当时张浚对作为自己下属的岳飞总是否定自己的意见,却非常的不满,而岳飞却并不认为自己错了,说:[“都督以正问飞,不敢不尽其愚,焉以得兵为念也。”并且“即日上章乞解兵权……庐母墓侧”。]
以上的三个例子,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明了他“忠愤激烈,议论持正,不挫于人”的个人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