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大陆吧 关注:1,300贴子:29,825
  • 1回复贴,共1

关于闪电大人的回答解析(我很有讨论精神的哦)(备份)(转)

收藏回复

  • 222.216.23.*
关于闪电大人的回答解析(我很有讨论精神的哦) (帮那楼主备份)    


1、会员发表的文版权森蓝可以决定,请问是根据哪条法律法规? 

自发原创非转载的,就有决定权,原文在贪婪论坛使用的就不算侵权,贪婪论坛不用作商业用途的就不算侵权,发的时候为什么要发,日后的版权问题为什么自己以前没有想清楚,不高兴就发到blog去,或者干脆不要发到网络上 

——[发之前根本就没有那条霸王条款= =]


2、会员不容许编辑过去的文是根据哪条法律法规? 

非常时期非常限制,属于暂时性的 
——[贪婪的非常时期的条款可以在法律之上。厉害啊]


3、会员不容许自己消除帐号是根据哪条法律法规? 

请问有几个论坛是和贪婪一样的--有可以注册帐号的能力 
——[如果有几十万的会员基本就有这功能。对了以前有这功能哦,难道闪电把整个论坛重新做了?]

4、程序一旦运行不正常就含沙射影攻击别人的论坛是什么行为?

你在昆仑有注册吗,放到那里都有正面的言论和反面的言论,其它论坛不是也在说被贪婪攻击吗 
——[奇怪,我说哪里了吗?不打自招]


5、BT发布页出现病毒是谁负责?贪婪不是卖给森蓝公司了?森蓝公司不是从事商业活动的公司? 
只要论坛能够安定下来,部分人才能分身干好其它事 
——[能力不足的借口]

6、不受欢迎的人就砍ID,阁下是基于什么准则?不受谁的欢迎?阁下能代表贪婪吗?贪婪的总负责人还是森蓝派来贪婪的全权代表还只是个打工的? 

对象捣乱的人,不要问我怎样定义捣乱人的性质是什么,贪婪论坛严禁放广告是从来就有的规定,放在绝大多数论坛也是一样的,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团体可以例外,对于拥有特权的人,同样是有很多人反对的 

——[从来没见过禁止签名中带广告的。]

7、阁下在刑场上的杀人原因里有“造谣、分裂论坛”等严重罪名,请问阁下是以什么样的准则来判断的?可有明文?阁下的主观判断是代表阁下的个人意思还是森蓝公司的意志? 
污辱管理员,为其他论坛做广告的,为贪婪不承认的历史事件发帖,误导新人,贪婪末日论

——[看见没?千万不要告诉白痴其实你只是有点呆^^]

8、本贴右下方的文责自负是在什么范畴内?是全权吗?还是部分?如果是全权那么为什么不能编辑自己的文?如果是部分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我们明确的回答 
只要你在贪婪发帖,贪婪就有修改、删除和锁定的依据 
——[明显的侵权行为]

9、森蓝公司是否有权利追溯到森蓝购买前的贪婪?是否可以用现在的规定来强制以前的文和会员,国家法律条款没有追溯的原则,如果森蓝声称自己拥有单方面修改条款的权利请给出法律依据 
与遗产法一样的道理,自己想吧 
——[这句最经典^^我们死了啊。贪婪会员的文什么时候成了鬼眼的私人财产?]

10、贪婪大陆的实际用户是多少人?根据会员列表是20173页,每页30人,一共不到66万。但是论坛左下角的论坛统计里写的是3021370相差200余万,请问这是不是商业欺骗或者商业误导? 
会员列表中被砍和自杀的自动取消 
——[= =一口气杀了200多万,小心手。]

PS :准备上刑场^^,马甲预备中\o/


1楼2005-11-21 22:52回复
    HAHAHAHA,笑死我了,闪电果然不是盖的,有够弱,不懂别瞎掰,瞎掰就露点了


    禁言 |2楼2005-11-21 23: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