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
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
站在祭坛前,穿着黑色礼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绵的丈夫,他的体形象一只放大了三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三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小绵就嫁给那样一个人?我们立即不再妒忌她。
小绵的家翁和家姑都拥有一张异常严肃的脸孔,他们大抵以为大蚂蚁是他们的得意杰作,是许多女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神父带领来宾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爱,超越世间的一切……恒久的爱,愿永为他俩拥有……天真信赖。生、死、痛、疼无惧……」
我投入地唱出每一个字,那是爱情最高的理想,也许太投入了,我从第二句开始走音,迪之和光蕙见惯不怪,我身后却传来一声笑声,站在我后面的,是一个架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那时,我没有想到,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小绵和大蚂蚁去欧洲度蜜月两星期后回来,我接到小绵的电话。
「有一个人很想认识你。」
「谁?」
「我先生的同学,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飞。在我结婚那天,他见过你,对你印象很好。」
「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当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没有告诉他,你已经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况且也只是交个朋友,不一定要谈婚论嫁的,多一个选择也好。徐起飞是个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会介绍给你,他跟女朋友分手了两年,一直没有恋爱,今年三十岁,是做外科的。这个星期六晚,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
「很尴尬的,好象相睇。」我说。
「人家是钻石王老五呀,很多人争着介绍女朋友给他,他就是看不上眼。」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饭的吗?」我负气地说。
「当是跟我吃饭好了,这点面子你不会不给我吧?」
想不到小绵才嫁了两星期,连说话的口吻也象个少奶奶。
「好吧。」
我其实提不起兴趣去结识另一个男人,林方文在我心里,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总有一点点虚荣,有一个男人对自己表示仰慕,还是禁不住有点兴奋。林方文背着我去找费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飞吃饭,也没有什么不对,我是故意向他报复。
晚饭的地点是丽晶酒店的西餐厅。
徐起飞穿着深蓝色的毕挺西装,结了一条墨绿色的斜纹领带,浓密的头发梳得十分整齐,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身上散发着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
「我刚下班赶来。」他说。
他站起来跟我握手,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十只手指却很纤幼,是一双很适合做手术的手。
「程韵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都是排球队的。」充满少奶奶味道的小绵说。
大蚂蚁的名字叫关彦明,跟徐起飞是小学到大学的同学。
「徐起飞以前是香港学界排球队的队长,你们有共同嗜好呢!」小绵积极推销。
「入了大学之后就没有打球,怕弄伤手指。」徐起飞说。
「丽丽的手术就是他做的。」小绵说。
「可惜她送来医院时已经太迟。」徐起飞说。
「我真怀念丽丽,她没有谈过恋爱便死去,真可惜。」小绵说。
「那是最幸福的死法。」我说。
说出这句话,他们三个人同时望着我,好象我说错了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