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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娴作品】面包树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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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包树上的女人   
   面包树的确存在,它是产于亚、美两洲的乔木。有人说,女人的幸福是丝萝找到可托之乔木,也有人说,女人最艰难的问题便是面包与爱情之间的抉择。 
  小说里的三个好朋友程韵、朱迪之、沈光蕙各自寻找属于自己的面包树。面包可能是物质、可能是虚荣、也可能并不真实。她们在十三岁认识,友谊从排球队开始,一同经历成长的欢笑、初恋的迷惘、爱与恨、哀与痛。 
 
 



1楼2006-02-06 10:08回复
    我是三楼


    10楼2006-02-0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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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啊


      11楼2006-02-0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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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被窝里听《人间》:

          「有几多首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我在歌声中睡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钟,还没法截停一辆计程车。终于有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车上的人叫我上车,他是林方文。我已经全身湿透,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

          「谢谢你。」我对他说。

          他没有理会我,那顶鸭舌帽压得很低,脸很模糊。电台刚好播放着《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的身体轻微随着歌声摆动。

          「你很喜欢这首歌吗?」林方文问我。

          我点头。他沉默不语。我们听着同一首歌。

          那首歌,总是叫每一个人无端地伤感,连看《龙虎门》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计程车到了港大,我找钱包付钱,林方文对我说:「不用你付钱。」

          他就这样付了计程车费,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么事?」

          他把外套脱下来扔给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说。

          「你的衣服湿透了。」他说。

          「我不怕冷。」我说。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现在好象穿了透视装。」

          我看看自己,才发现身上的白恤衫湿透,整个胸罩浮现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尴尬得不敢望他。

          接着的一课,林方文没有出现。我的恤衫已干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还给他。

          他不在宿舍里,房门没有关上,我走进去,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旧书局。他整个房间都是书,半张床给书本霸占了。房里并没有大量的《龙虎门》、《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战争与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来也看那些书。桌面很凌乱,翻看一下桌上的纸张,其中一张纸上,有《人间》的歌词。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他竟然那么无聊把歌词抄一遍。

          即使抄歌词,也没有可能连简谱一起抄下吧?《人间》的填词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并,不就是「放」字吗?难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这个猛啃《龙虎门》的人,能写出那样动人的歌词?《人间》不是我听过最好的歌,却是最能感动我的歌。

          我看见床上有一支颇为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是填词的工具吗?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突然闯进来,把我吓了一跳。

          「我把外套还给你。」

          「哦。」

          他没有理会我,把刚洗好的几件衣服挂在房间里。

          「《人间》的歌词,是你写的吗?」

          「没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样子很吃惊,是不是象我这种人,不象会写出这样的歌词?」

          我从来没想过,那段日子里,每晚陪着我入梦的歌,竟是他写的。一个我极心仪的填词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认识的人。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应该离去,却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会跟我说些什么。林方文没有跟我说话,温柔地拥抱着我,我竟然没有反抗,我好象已经跟他认识了很久。

          才气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弯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词,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跟一个和我没血缘的男人拥抱,他的体温温热着我,我用双手紧紧抱着他,象找到了一个依归。他用双手捧着我的脸,唇贴着我的唇。我闭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我和林方文一直拥抱着,谁也不愿意先放手。我们好象是一对被长年分隔开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拥抱,便无论如何不肯再分开。我看着书桌上的小闹钟,时间以轻快的步伐歌颂爱情,我们已经拥抱了一小时。
        


        13楼2006-02-0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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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上的人开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谈恋爱。他们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红的填词人林放。

            消息很快传到乐姬耳里,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说:

            「听说你跟才子谈恋爱?」

            我看得出她眼里的妒忌,她以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应该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没有遇上她而已。

            终于有一次,给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从老远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则特意不介绍林方文给她认识,我一定要捍卫我的初恋。

            「她是谁?」林方文问我。

            「我的中学同学,很漂亮吧?」我试探他。

            他没有理会我。

            我们常常那样斗嘴,他永远是爱理不理的,他只会对他头上那顶鸭舌帽坚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们相约在卡萨布兰卡吃饭庆祝新年。我听迪之说,那里可以跳舞,所以当林方文问我想到那里度除夕,我便选卡萨布兰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时,还没有看见他。驻场歌星倒数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欢腾,我气得一个人在哭。他会不会从此不再出现?

            他在十二时十五分来到,安然无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离开。

            他拉着我问:「你去哪里?」

            「你现在才来?」我流着泪质问他。

            「我在录音室。」

            「你忘了我在这里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样回答我!我无法不承认,一直以来都是我一厢情愿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着脸冲出去,他在餐厅外拉着我,把一张歌谱塞在我手里:「这首歌是我为你而写的。」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支乐风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在你给我最后、最无可奈何的叹息之前,

            会不会给我那样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乱?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

            感动是一座熔炉,烧熔我的心,逼出眼泪,即使用一双手去接,也接不住。

            「为什么要写这首歌给我?」

            他没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问题。

            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欢愉,天的遥远地的辽阔,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里有一个男人,为我写一首歌。

            他抱着我,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远不会再出现!」

            「怎会呢?」他吻我。

            「新年快乐!」他跟我说。

            「新年快乐!」我说。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们在海边等待日出。我渐渐了解,我正爱着的人,是一个很难让我了解的人。他会忘掉我在等待他,却为我写一首歌。听到那首歌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那样情深。他有本事令我快乐,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泪。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吗?」我问他。

            他点头,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给她吗?」

            他沉默。

            「日出了,你看。」我拉着他的手。

            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会不会有明天?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

            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这是不是林方文要对我说的话?他是个悲观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观的男人,她要用双倍的爱心来呵护他。她的喜怒哀乐,都由他操控。

            但,即使没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个日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录音。在录音室里,我第一次见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着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点作闷。

            「林放的情歌写得很好,能感动很多女人。」林正平对我说。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称赞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写过很多情歌给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离开录音室的时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说话,大概是他的悲剧人物情绪又发作。
          


          15楼2006-02-0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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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跟林正平很谈得来吧?」他幽幽地说。

              原来他妒忌。我突然觉得很快乐,他妒忌我和另一个男人谈话,他不是一直都爱理不理的吗?

              「你妒忌?」我试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个好男人。」他说。

              我笑而不答,我当然知道,我装着无知,让他不放心。

              「嗨,你什么时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气再次向他挑战,「你洗澡的时候,是不是也戴着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亲密,它没有一天离开你。」我说。

              他继续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后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让我碰到他的鸭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说。

              「当然,我是女子排球队队员呢。」我企图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闪开。

              「你为什么不肯摘下帽子?」

              「我说过,我没想过为什么。」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头顶有一个洞,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赌气。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见。」

              他竟然掉下我离开!我气得在路上哭起来。

              那顶鸭舌帽可能是一个女孩子送给他的,所以,他不舍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怀念那个人。

              我坐在路边,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辆汽车划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边飞驰而过,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现在我跟前,我低着头偷笑,抬头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并没有戴着鸭舌帽。

              他的头顶没有洞,也没有伤疤,他的头发乌黑浓密。

              他拿着帽子,向我行了一个礼,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来干什么?」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男人气走?」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女人丢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杠,我没有戴帽子,好象没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为什么摘下帽子?」

              「没有想过为什么。」

              我渐渐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样一个人,他长久以来戴着帽子,没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没有原因。他爱上一个人,说不出原因。不爱一个人,也不会说原因。他原来是一个不值得依赖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说。

              他回头,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恋情,对方是唱片公司录音室的技师,迪之把他们两人用保丽莱拍下的照片给我看。

              「他不象你一向的选择,不够英俊。」我说。

              「我现在是返璞归真。」她认真地说,「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学攀山。」

              「攀山很危险。」我说。

              「你说攀山危险,还是恋爱危险?」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恋情,他是牙医,替一位私人执业的牙医工作。

              「你们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没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审问我和光蕙。

              「你老是关心这个问题。」我骂迪之。

              「就是嘛!你不脸红的吗?」光蕙也骂她。

              「你们不要这么纯情好不好?早晚你们会跟一个男人干这种事。」迪之懒洋洋地说,「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来!我为你们两位处女干杯!」迪之举杯。

              她对性的渴望和开放,也许是与生俱来的。

              「你有兴趣做兼职吗?」迪之问我。

              「是什么兼职?」

              「在一间杂志社做校对,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讨厌补习。」

              那家杂志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对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男孩子,每天要花数小时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并不容易赚。

              但,我有一个目标,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经很残旧,乐风牌又不是什么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给他。

              我把三个月兼职的薪水储起来,午间只吃一个面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当时是很好的牌子,价值是三千二百元,我从来没有买过那么昂贵的礼物给别人。我在琴行里仔细地将口琴检查了一遍又一遍,卖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16楼2006-02-0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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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说!那是画家的味道。」光蕙说,「颜料要用橄榄油调开,画笔要用松节水洗涤。」

                「是,正是那种味道。」那种味道使她显得很特别。

                「你怎么知道?」我问光蕙。

                「孙维栋也画油画的。」

                「离开吧,这里没有什么发现。」迪之说。

                我在画廊的尽头看到一张画。一个少年站在一条空荡的街上,那个少年是林方文。

                「什么?他是林方文?只有一只眼睛,没有嘴巴和鼻子,你也认出他是林方文?」她们不相信我。

                「不象,不象林方文。」光蕙说。

                「这个根本不象人,象头独角兽,你说这头独角兽是你的林方文?」迪之说。

                她们凭什么跟我争论呢?当我第一眼看到那张油画,我的心怦然一动,我意识到他的存在,他存在画中,存在画中那条空荡的街道上,虽然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没有完整的身体,却有林方文的神韵和他独有的、喜欢叫人失望的神情。恋人的感觉不会错。

                「是他,我肯定这个是他。」我说。

                迪之和光蕙还是不同意。

                「这幅画要卖多少钱?」我问大嘴巴费安娜。

                我要从她手上拿走这幅画,我不要让林方文留在那里。

                「你疯了!你哪来这么多钱?」迪之跟我说。

                大嘴巴女人走过来,看见我指着林方文的画,淡然说:

                「这张画不卖。」

                「不卖?那为什么放在这里?」迪之跟她理论。

                「不卖就是不卖。」

                「要多少钱?」我问她。

                「我说过不卖。」她回到沙发上,又拿起那个玻璃瓶大口地喝水。

                她不肯卖,我无法强人所难,只好离开画廊。一条空荡的街上,只有林方文一个人,那是不是大嘴巴女人的内心世界?在她空虚的心里,来来去去,只有林方文一个人。她只怀念他,她对他,有特殊的感情,跟其他少年不同。他在她的生命里,不是过客,而是唯一可以停留的人。这个发现对我来说,太可怕了。

              三 除夕之歌

                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属于他的版权费,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你喜欢什么礼物?」他问我。

                「不用送礼物给我。」我有点违心,我当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礼物。

                他凝视着我,象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欢什么礼物,说吧。」

                「你喜欢送什么礼物都好。」我诚恳地对他说。

                我一直热切期待那份礼物,并且越来越相信,会是一枚指环。可是,我收到的,却不是指环,而是一把小提琴。

                「你为什么送小提琴给我?」我很奇怪。

                「你拉小提琴的样子会很好看。」他说。

                「但我不会拉小提琴。」

                那是一把昂贵的小提琴,他送给我,却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舍不得浪费它。

                「你认识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师吗?」我问迪之。

                「你想学小提琴?」她很惊讶。

                「是的。」

                她在电话那边笑了很久:「你学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吗?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

                我对着一面镜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象所有蜚声国际的小提琴家那样,拉得非常投入。

                我拉小提琴的样子,真的好看?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师。他有二十年教学经验,曾经教出一位年仅八岁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师。

                小提琴老师姓杨,名韵乐。名字倒转来念,是「乐韵扬」,跟他的职业很配合。他长得比一个大提琴略为高一些,那也许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虽然在自己家里上课,他仍然穿着整齐西装,举止优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发,我看不到他有明显的发线。他收取那么昂贵的学费,也不去造一个质素高一些的假发,太吝啬了。墙上挂满他与学生的合照,他的学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个。虽然在迪之面前充满自信,其实我一点信心都没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为自己一生跟音乐绝缘,却想不到竟然会为了一个男人,学起音乐来。
              


              21楼2006-02-0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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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待的时候,杨韵乐的另一位学生来到,原来我不是最老的一个,那个男人接近三十岁,他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眼睛小得象两颗蚕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视。我们闲聊起来,我问他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说他跟朋友打赌,要在一年内学会一种乐器。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间,我选择了学小提琴。」近视眼跟我说。我认为他作了明智的选择。他那个样子,如果还拉起二胡来,会象失明人士。

                  「那你为什么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甜蜜地告诉一个陌生人。

                  第一节小提琴课正式开始,杨韵乐很仔细地审视我的小提琴。

                  「初学者用不着这么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象我会糟蹋这个琴。

                  「就是因为这个琴,我才来上课。」我说。

                  「好!现在我们开始第一课。我要先告诉你,我很严格,所谓严师出高徒。」

                  「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会拉一首歌?」那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他脸色一沉:「我这个不是速成班。」

                  「你应该--」他说。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准备跟着他的说话去做:「我应该怎样?」

                  「你应该先交学费。」

                  是的,我忘了交学费。杨韵乐倒是一个十分市侩的音乐家。

                  「第一节课,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试试随便拉一下。」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给自己吓了一跳,杨韵乐却若无其事。他已经见惯这种场面。

                  「杨老师,我得先告诉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声明。

                  「二十年来,我教过无数学生,神童也教出几个,没有人难倒我。」他高傲地说。

                  第一节课,我学拉小提琴的基本动作。杨家课室的一面墙全镶上镜子,我看着自己拉小提琴的样子,想象有一天,我会和林方文来一个小提琴与口琴的情侣大合奏。

                  「你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说。

                  「好,这个动力非常好。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你一定学会。」他说。

                  「现在年轻人真幸福!」杨韵乐叹息,「可以为爱情学一件东西。那时,我为生活而学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动力。」我说,「如果没有死掉的话。」

                  我没有把学小提琴的事告诉林方文,我想给他一个意外惊喜。

                  第二节课,我开始学拉一首歌,是小学一年级时唱的「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我依然走音得很厉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里学习。

                  「你……你到底是否听到自己拉的每一个音符?」迪之问我。

                  「听不到。」我说,「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记着手法,有点象操作一部机器。」

                  「你不应该叫程韵,在你的细胞里,根本没有韵律。」光蕙说。

                  「你的牙医怎样?」我问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缠,天天都要跟我见面。我考试温书,他也要坐在我旁边。」

                  「他爱你爱得紧要嘛。」我说。

                  「你跟他有没有做那件事?」迪之问她。

                  「没有!」光蕙郑重地说。

                  「你呢?」

                  「没有!」我说。

                  「你两个真是圣女贞德。」迪之说。

                  「你是色欲狂徒。」我们说。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说,「他做飞车特技的。」

                  「是电影里那种浪子?」我骇然。

                  「是的。」她笑靥如花,「他随时会死。第一次见他,是在排戏现场。他从熊熊烈火中走出来,那个场面真是壮丽。」

                  「好象拍电影。」光蕙说。

                  「是啊。事后说起,原来我们在那一刻同时都有感觉。我觉得他好象出生入死来见我一面。」

                  「开始了多久?」我问她。

                  「一个星期多一天。昨天刚好是我们相识一星期。」

                  「今次别冲动,看清楚对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亏。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别以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鲁,他很细心的,这叫做铁汉柔情。」她抱着我的枕头陶醉得很淫荡。
                


                22楼2006-02-0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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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

                    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

                    站在祭坛前,穿着黑色礼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绵的丈夫,他的体形象一只放大了三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三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小绵就嫁给那样一个人?我们立即不再妒忌她。

                    小绵的家翁和家姑都拥有一张异常严肃的脸孔,他们大抵以为大蚂蚁是他们的得意杰作,是许多女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神父带领来宾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爱,超越世间的一切……恒久的爱,愿永为他俩拥有……天真信赖。生、死、痛、疼无惧……」

                    我投入地唱出每一个字,那是爱情最高的理想,也许太投入了,我从第二句开始走音,迪之和光蕙见惯不怪,我身后却传来一声笑声,站在我后面的,是一个架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那时,我没有想到,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小绵和大蚂蚁去欧洲度蜜月两星期后回来,我接到小绵的电话。

                    「有一个人很想认识你。」

                    「谁?」

                    「我先生的同学,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飞。在我结婚那天,他见过你,对你印象很好。」

                    「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当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没有告诉他,你已经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况且也只是交个朋友,不一定要谈婚论嫁的,多一个选择也好。徐起飞是个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会介绍给你,他跟女朋友分手了两年,一直没有恋爱,今年三十岁,是做外科的。这个星期六晚,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

                    「很尴尬的,好象相睇。」我说。

                    「人家是钻石王老五呀,很多人争着介绍女朋友给他,他就是看不上眼。」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饭的吗?」我负气地说。

                    「当是跟我吃饭好了,这点面子你不会不给我吧?」

                    想不到小绵才嫁了两星期,连说话的口吻也象个少奶奶。

                    「好吧。」

                    我其实提不起兴趣去结识另一个男人,林方文在我心里,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总有一点点虚荣,有一个男人对自己表示仰慕,还是禁不住有点兴奋。林方文背着我去找费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飞吃饭,也没有什么不对,我是故意向他报复。

                    晚饭的地点是丽晶酒店的西餐厅。

                    徐起飞穿着深蓝色的毕挺西装,结了一条墨绿色的斜纹领带,浓密的头发梳得十分整齐,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身上散发着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

                    「我刚下班赶来。」他说。

                    他站起来跟我握手,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十只手指却很纤幼,是一双很适合做手术的手。

                    「程韵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都是排球队的。」充满少奶奶味道的小绵说。

                    大蚂蚁的名字叫关彦明,跟徐起飞是小学到大学的同学。

                    「徐起飞以前是香港学界排球队的队长,你们有共同嗜好呢!」小绵积极推销。

                    「入了大学之后就没有打球,怕弄伤手指。」徐起飞说。

                    「丽丽的手术就是他做的。」小绵说。

                    「可惜她送来医院时已经太迟。」徐起飞说。

                    「我真怀念丽丽,她没有谈过恋爱便死去,真可惜。」小绵说。

                    「那是最幸福的死法。」我说。

                    说出这句话,他们三个人同时望着我,好象我说错了话。
                  


                  32楼2006-02-0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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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蕙跟孙维栋去欧洲度新年,因为光蕙舍不得自己付团费。迪之早就预订我和她一起度除夕。

                      她最近抽烟抽得很凶,跟唱片公司的人,还一起抽过大麻。

                      除夕夜,我没有收到林方文任何消息,失望演变成悲愤,我和迪之锐意打扮一番去参加她一位同事在的士高的派对。

                      迪之把我的脸涂得很白,和光管的颜色差不多,然后替我描上夸张的黑色眼线,我的两只眼睛好象给两个黑色的括号括着,她又替我涂上茄汁红的口红。我从来没有化过这么浓艳的妆。

                      「你现在才象一个女人,我是男人,看见你也会心动。」她说。

                      迪之穿了一套皮衣和皮裙子,上衣和裙子都绕着金链,三寸半高跟鞋的鞋头也有一只金色蝴蝶。一头鬈曲的长发伏在肩上。

                      「你去参加除夕派对,还是万圣节派对?」我问她。

                      「也许今天晚上会找到男朋友嘛!」她充满希望。

                      我穿了一对两寸半的高跟鞋,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穿高跟鞋。迪之步履如飞,我跟在后面,好辛苦才追上,没有男人的除夕,真是折腾。

                      派对在兰桂坊一间的士高举行,除夕晚的兰桂坊,挤满了狂欢的男女,车子不能驶进去。穿上两寸半高跟鞋徒步走上那段斜路于我是一件吃力的事,何况斜路的一边是费安娜的画廊?

                      「我忘了千年女妖的画廊在哪一栋大厦。」迪之说。

                      「这一栋。」我指着酒吧对面的一栋旧楼,可是,一楼已经不是一间画廊,而是一间卖上班女服的店子。

                      「为什么会变成服装店?」我有点意外。

                      「谁会买千年女妖的画?也许结束营业了。」

                      的士高里很挤人,派对的主人是迪之那间唱片公司的公关经理,是个很吃得开的中年女子。她热情地招呼我和迪之,把我们安排坐在一群男女中间。他们都是单人匹马来的,喝大量的酒。迪之跟其中一个剪平头装的男人猜枚,她每次都输,喝了很多拔兰地,那个男人常常借故亲近她,忽然又把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突然觉得很可耻,他把我当成什么女人?我不是到来找一个男人过夜的。我起来,把迪之拉走。

                      「我们要去哪里?」她醉昏昏地问我。

                      「离开这里。」我说。

                      平头装男人扶着迪之说:「我送你回家。」

                      迪之倚着他说:「好。」又跟我说:「有人送我们回去。」

                      「不。我们自己回去。」我从平头装手上抢回迪之。

                      我把迪之从的士高拉出来,已经十一时多,街上挤满等待倒数的人群。

                      「我要回去喝酒。」迪之挣扎着,把我推开。

                      「不。不准回去。」我拉着她,她拼命反抗,混乱中,我推了她一把,谁知她站不稳,给我推倒在地上,头撞在石级上,流了一滩血。

                      刚好有两个巡逻警员经过,立即召救护车把迪之送去医院。

                      迪之躺在担架上,我很害怕她会死,我没想过除夕会在一辆救护车上度过,而我即将成为杀死好朋友的凶手。

                      急症室的医生替迪之敷好伤口,医生说,她只是皮外伤,我如释重负。她喝酒太多,医生要她留院一天观察。我陪迪之上病房,心里很内疚。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推你的。」

                      「哼!如果破了相我才不原谅你。」

                      「我让你推一下报仇。」我说。

                      「我们两人除夕要在医院度过,还不够可怜吗?」她苦笑,「你不要走,留下陪我。」

                      我们一同睡在狭窄的床上,互相取暖。迪之很快睡着了,护士说,医院不准留宿,我替迪之盖好被,离开病房。经过护士的工作间,两个年轻女护正在收听电台广播,时钟指着午夜十二时,唱片骑师说:「这首新歌的填词人,特别要求我们在一九八八年的除夕播这首国语歌,他想送给一个人,祝她新年快乐。」

                      「要多少场烟雨,

                      才有这一场烟雨,

                      要多少次偶遇,

                      才有这一次偶遇?

                      我俩是故事里的人物,

                      抑或有了我俩,才有故事?

                      这一切的故事,是因为

                      我的怯懦,你的愚痴?
                    


                    34楼2006-02-0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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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绵和大蚂蚁去欧洲度蜜月两星期后回来,我接到小绵的电话。

                        「有一个人很想认识你。」

                        「谁?」

                        「我先生的同学,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飞。在我结婚那天,他见过你,对你印象很好。」

                        「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当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没有告诉他,你已经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况且也只是交个朋友,不一定要谈婚论嫁的,多一个选择也好。徐起飞是个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会介绍给你,他跟女朋友分手了两年,一直没有恋爱,今年三十岁,是做外科的。这个星期六晚,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

                        「很尴尬的,好象相睇。」我说。

                        「人家是钻石王老五呀,很多人争着介绍女朋友给他,他就是看不上眼。」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饭的吗?」我负气地说。

                        「当是跟我吃饭好了,这点面子你不会不给我吧?」

                        想不到小绵才嫁了两星期,连说话的口吻也象个少奶奶。

                        「好吧。」

                        我其实提不起兴趣去结识另一个男人,林方文在我心里,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总有一点点虚荣,有一个男人对自己表示仰慕,还是禁不住有点兴奋。林方文背着我去找费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飞吃饭,也没有什么不对,我是故意向他报复。

                        晚饭的地点是丽晶酒店的西餐厅。

                        徐起飞穿着深蓝色的毕挺西装,结了一条墨绿色的斜纹领带,浓密的头发梳得十分整齐,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身上散发着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

                        「我刚下班赶来。」他说。

                        他站起来跟我握手,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十只手指却很纤幼,是一双很适合做手术的手。

                        「程韵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都是排球队的。」充满少奶奶味道的小绵说。

                        大蚂蚁的名字叫关彦明,跟徐起飞是小学到大学的同学。

                        「徐起飞以前是香港学界排球队的队长,你们有共同嗜好呢!」小绵积极推销。

                        「入了大学之后就没有打球,怕弄伤手指。」徐起飞说。

                        「丽丽的手术就是他做的。」小绵说。

                        「可惜她送来医院时已经太迟。」徐起飞说。

                        「我真怀念丽丽,她没有谈过恋爱便死去,真可惜。」小绵说。

                        「那是最幸福的死法。」我说。

                        说出这句话,他们三个人同时望着我,好象我说错了话。

                        「难道不是吗?无牵无挂的日子其实是最快乐的。」

                        整顿饭小绵说话最多,她已是少奶奶,不用保持矜持,大蚂蚁很少说话,笑容也很少,他好象背负着全世界的忧患,徐起飞只在适当的时候说话。吃过甜品,小绵拉着我陪她去洗手间,她的目的当然不是如厕。

                        「你觉得徐起飞这个人怎样?」

                        「不错,但,我对他没有感觉。」

                        「他是医生,当然没有才子那么浪漫,但他很会照顾人,而且很有诚意。医生最有安全感。我听迪之说,你跟林方文分手了。」

                        迪之这个长舌妇!

                        「如果我有不治之症,他也无法救活我。」我说。

                        「你有不治之症吗?」她凝重地问我。

                        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小绵见一顿饭吃过,我和徐起飞之间好象没有通电,显然有点失望。大蚂蚁的车泊在丽晶,跟他们分手后,我和徐起飞步行到新世界停车场取车。一组工人在新世界门前那株银色的圣诞树挂上七彩的灯泡,准备迎接圣诞,原来已经进入十二月了。

                        「快到圣诞节了。」徐起飞说。

                        「是的。」路上风很冷,徐起飞把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

                        「谢谢你。」

                        「除夕你会做什么?」他问我。

                        「你呢?」

                        「过去几年的除夕我都在医院度过。每年的那一天,医院都很忙碌。很多人乐极生悲。」

                        「我在婚礼上好象没有见过你。」我说。

                        「我看见你。你跟两个女孩子一同来。唱圣诗的时候,我站在你背后,你唱歌走音。」

                        「我想起来了,是你笑我。」
                      


                      42楼2006-02-0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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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我接到徐起飞的电话。

                          「我们一起吃饭好吗?」他问我。

                          「不行,我约了迪之和光蕙。」我找个藉口推了他。

                          他沉默。

                          「你的脚伤怎样?」我问他,「那天晚上,我看到你走路一拐一拐的。」

                          「不要紧,只是擦伤了,你一直望着我离去?」

                          「起飞,」我说,「忘了我吧!」

                          「明天我要负责一项大手术,是我从没有做过的。手术失败,病人便会死。我想跟你见面,最后一次,好不好?」他用失去自信的声音请求我。

                          我无法再拒绝他。

                          一小时后,我们在餐厅见面,他的样子很颓丧。

                          「你不用为手术作准备吗?」

                          「要的。」他随即叫了一瓶红酒,「你要喝吗?」

                          「你还喝酒?」

                          「我唯一可以做的准备便是喝酒。」

                          他呷了一口酒。

                          「我替你喝。」我拿过酒杯。

                          他握着酒杯不肯放手,说:「请让我喝酒,世上也许没有一个不喝酒的外科医生。」

                          「为什么?」

                          「压力太大了。」

                          「但你从来没有象今天晚上喝得这么多。」

                          「因为从前有你。你可以替我舒缓很多压力。」他不理会我的劝告,悲哀地喝酒。

                          「请为病人着想。」我怪责他。

                          「我也是病人。」他苦笑。

                          「那我陪你喝。」我跟徐起飞一起喝光那瓶红酒。

                          「好了!不能再喝了。」徐起飞站起来说:「再喝的话,明天便不能做手术,我不可以要另一个人为我失恋而赔上性命。」

                          「你一直是一个很理智的人。」我说。

                          「我一直想做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他苦笑。

                          离开餐厅,徐起飞问我:「我可以再抱你一次吗?」

                          我点头。

                          他用身体把我包裹着,十只手指紧紧抓住我的背部,我的背很痛,他的脸很烫。我让他抱着,不知道他想抱多久。

                          「我不想失去你。」徐起飞苦涩地说。

                          我没有说话。

                          他终于轻轻地放手:「再抱下去我就舍不得放手了。」

                          「你有没有喝醉?」我问他。

                          「我从来没有试过醉酒,太清醒可能是我的悲哀。」

                          「手术什么时候开始?」

                          「明早七时四十五分。」

                          我看看腕表,差不多二时:「你快回去休息,答应我,你明天早上会做得很出色的。」

                          他点头。

                          我在床上想着徐起飞,我真害怕他手术会出了岔子,那么,他的前途便完了。我迷迷糊糊睡了,醒来的时候,刚好是清晨七时四十五分,他应该已在手术室作好准备。

                          他说手术需要六小时,我在办公室里一直忐忑不安,下午二时,我传呼他。二时三十分,他仍然没有覆电话给我,我再次传呼他,终于在三时,他覆电给我。

                          「手术成功吗?」

                          「很成功。」

                          「恭喜你。」

                          「谢谢。」

                          他的语气很平淡,跟昨晚判若两人,我有点意外。

                          「那没什么了。」我说,「再见。」

                          「再见。」他挂了线。

                          他已经决定忘记我,他开始用恨来忘记我。

                          在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我把徐起飞写给我的信放在抽屉里,我大抵不会再看了,他已经有三个月没有找我。他比我想象中平静得快,那是他的职业病,他习惯了坚强、自信、不悲观、不乞怜。那个早上,当他完成了一项艰巨的手术之后,他已经决定忘记我,从他说话的语气里,我完全感觉得到。他突然接受现实,我却依依不舍。原来一个曾经多么爱你的男人,有一天,也会变得很绝情,他最爱的,还是自己,他不想自己再受伤害。

                          跟徐起飞分手后不久,小绵曾经打电话给我。

                          「你们分手了?为什么?」

                          「他现在怎么样?」我问小绵。

                          「他表面上没有什么,你知道他们干这一行的,心里怎么想,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我替你们可惜,他是个好的男人。」

                          「我知道。」

                          「真希望可以看到你结婚。」她说。

                          我苦笑:「应该会有那一天吧!」
                        


                        56楼2006-02-0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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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8.18.77.*
                          好好好
                              写得好丫


                          62楼2006-06-11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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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8.85.185.*
                            张小娴的小说结局总是让人回味无穷


                            63楼2006-07-16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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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244.72.*
                              为什么一直是女子写出这么细腻的小说```````我爱上三个女子,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很贪婪````````


                              64楼2006-08-1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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