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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学业指南
大学是莘莘学子追求知识、探究真理的学术机构。汕头大学的毕业生应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卓越的工作能力、充分的感悟力和对世界及人生的判断力。汕头大学以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造就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国家栋梁之才为根本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学校努力为学生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课程,培养学生流利使用英语的能力,在教学管理中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
修业年限
除医学院外,学校其他学院本科生修业年限一般为4年,最短不少于3年,最长不超过6年。
每年3个学期,即春季学期、夏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其中春、秋季两个学期每学期教学时间16周左右,夏季学期教学时间6~8周。夏季学期主要开设军事训练、实践课程、选修课程,以及其他在春、秋季学期不易安排的课程。学生参加春、秋季学期学习,开学时须在所在学院注册。
课程
学生从汕头大学毕业,须完成学校及所在专业要求的课程。汕头大学各专业的课程包括以下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学校统一要求的公共必修课程和通识课程。学校统一要求的公共必修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体育课、公共英语课、计算机应用技能课、军事训练课。学校要求各专业学生必须完成12学分的通识课程。学生毕业,须完成这些课程,并取得这些课程的学分。
第二部分是各专业要求其学生学习的专门课程及选修课程。各专业的专门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实践环节等。除学校规定所有学生必须完成的通识课程外,一些专业课程要求其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通识课程或其他专业提供的课程中,另外选修规定的学分。
选课
学生修读课程,须先办理选课手续,方可参加课程学习、考核、登记成绩和记录学分。
学生应按照所在专业课程计划的要求,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进行选课。学生选课之前,应仔细了解学校和所在专业课程计划的要求,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合理安排每个学期的选课计划。有些课程须在修完一定的先修课程后才可选修,学生选课时,对这些课程应充分注意。建议学生首先考虑选择修读基础性的课程。
为了保证学习进度和学习质量,原则上每位学生在春、秋季学期选修课程的总学分不应少于10学分,最多不多于25学分。夏季学期的选课,在适度的原则下,由学生自己决定,
学生在每学期开设的课程中选课。一般情况下,每门课程都规定了选修人数的上限和下限。不足人数下限,选修该课程的学生可另选其他课程;选修人数超过上限,学校将考虑采取措施满足学生的需求,若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按照“先选先得”的原则,超过选修人数上限的学生,将不能在本学期修读本门课程。
学生已选的课程,在该课程开课后两周内,可以退选;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可以补选先前未选的课程。
课程学习
课程的学习,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和安排进行。修完课程,并由任课教师考核认定通过,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经任课教师同意,一些课程可以免听或部分免听,但须参加并通过该课程的考核,方可获得学分。
课程的重修和重选
如果学生修习的必修课程未能通过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档案,该课程可以重修。每门课程原则上只可以重修一次,特殊情况经系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可重修两次。课程的重修须按规定缴纳学费。
如果学生修习的选修课程不能通过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档案,学生可以重修该课程,也可以选修其他符合课程计划要求的课程。
专业登记
一些院系在招生时并未确定学生的专业,这些院系的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专业登记,以确定自己所要继续修习的专业。专业登记的原则、时间和要求,由学生所在院系确定。
转专业
学校允许部分学生从现修习的专业,转到另一个他(她)更希望修习的专业。
学生转专业,在入学后的第二学期按照《汕头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暂行规定》办理。学生由于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在现修习的专业继续读书,而转入本校其他专业的,不受《汕头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暂行规定》的限制。
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学业指南
大学是莘莘学子追求知识、探究真理的学术机构。汕头大学的毕业生应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卓越的工作能力、充分的感悟力和对世界及人生的判断力。汕头大学以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造就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国家栋梁之才为根本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学校努力为学生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课程,培养学生流利使用英语的能力,在教学管理中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
修业年限
除医学院外,学校其他学院本科生修业年限一般为4年,最短不少于3年,最长不超过6年。
每年3个学期,即春季学期、夏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其中春、秋季两个学期每学期教学时间16周左右,夏季学期教学时间6~8周。夏季学期主要开设军事训练、实践课程、选修课程,以及其他在春、秋季学期不易安排的课程。学生参加春、秋季学期学习,开学时须在所在学院注册。
课程
学生从汕头大学毕业,须完成学校及所在专业要求的课程。汕头大学各专业的课程包括以下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学校统一要求的公共必修课程和通识课程。学校统一要求的公共必修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体育课、公共英语课、计算机应用技能课、军事训练课。学校要求各专业学生必须完成12学分的通识课程。学生毕业,须完成这些课程,并取得这些课程的学分。
第二部分是各专业要求其学生学习的专门课程及选修课程。各专业的专门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实践环节等。除学校规定所有学生必须完成的通识课程外,一些专业课程要求其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通识课程或其他专业提供的课程中,另外选修规定的学分。
选课
学生修读课程,须先办理选课手续,方可参加课程学习、考核、登记成绩和记录学分。
学生应按照所在专业课程计划的要求,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进行选课。学生选课之前,应仔细了解学校和所在专业课程计划的要求,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合理安排每个学期的选课计划。有些课程须在修完一定的先修课程后才可选修,学生选课时,对这些课程应充分注意。建议学生首先考虑选择修读基础性的课程。
为了保证学习进度和学习质量,原则上每位学生在春、秋季学期选修课程的总学分不应少于10学分,最多不多于25学分。夏季学期的选课,在适度的原则下,由学生自己决定,
学生在每学期开设的课程中选课。一般情况下,每门课程都规定了选修人数的上限和下限。不足人数下限,选修该课程的学生可另选其他课程;选修人数超过上限,学校将考虑采取措施满足学生的需求,若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按照“先选先得”的原则,超过选修人数上限的学生,将不能在本学期修读本门课程。
学生已选的课程,在该课程开课后两周内,可以退选;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可以补选先前未选的课程。
课程学习
课程的学习,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和安排进行。修完课程,并由任课教师考核认定通过,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经任课教师同意,一些课程可以免听或部分免听,但须参加并通过该课程的考核,方可获得学分。
课程的重修和重选
如果学生修习的必修课程未能通过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档案,该课程可以重修。每门课程原则上只可以重修一次,特殊情况经系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可重修两次。课程的重修须按规定缴纳学费。
如果学生修习的选修课程不能通过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档案,学生可以重修该课程,也可以选修其他符合课程计划要求的课程。
专业登记
一些院系在招生时并未确定学生的专业,这些院系的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专业登记,以确定自己所要继续修习的专业。专业登记的原则、时间和要求,由学生所在院系确定。
转专业
学校允许部分学生从现修习的专业,转到另一个他(她)更希望修习的专业。
学生转专业,在入学后的第二学期按照《汕头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暂行规定》办理。学生由于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在现修习的专业继续读书,而转入本校其他专业的,不受《汕头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暂行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