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化名)在医院检查时拍的X光片,并无大碍 网络截图
每一个孩子家长,最为关心的就是孩子的学习情况,但如果老师“教唆”学生班级里的事情别回家与父母说,您又会作何反应呢?近日,新文化网网友便遇到这样一位老师……
日前,网友“永不言败2010”在论坛长春城事板块发帖《我很纠结:初二女生受伤不应告诉家长你对此事有何看法?》该贴立即引发网友关注,帖文中称,自己女儿小美(化名)在23日放学时与同学有些摩擦,鼻子被撞了一下,直至24日晚他才注意到女儿红肿的鼻子,并问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为此,发帖网友到学校请到班主任老师调查此事,经过对当时在场的同学的调查,老师证明小美没有一点错误,错在对方。因此,对方家长来到学校领小美去医院看了病,并无大碍……
语出雷人:班级有“事”不许和父母说
然而,令发帖网友“永不言败2010”没有想到的是,“事情发生后,老师不但不安慰小美,还在班级为此事跟班级同学说‘因事情影响全班同学上课,这损失当事两名同学负责’。”老师还找小美谈话说“你父亲做什么工作的?为什么你把此事跟你父亲说?以后学校班级有什么事不许回家和你父母说。”小美甚至在开完班会后被同学“孤立”,老师“挤兑”小美为此,发帖网友表示十分气愤,他质疑称:老师为什么把责任都推到孩子身上?孩子受伤难道不应该和父母说吗?我的职业与孩子受伤有何关系?老师的做法是对还是错?如果这事发生在你孩子身上,作为家长的你该如何做?
网友谴责:当事老师违背师德
对此,网友们纷纷谴责帖文中描述的班主任老师,网友“崔克”称:“做为教师这样作不妥,应该受到指责,为人师表啊!哪能这样教育学生呢,违背师德!”
网友“♀潐溏□艿嗏”认为:“(应该)找到老师,拍下谈话过程,直接上教育局,同时给孩子做心理辅导。”
网友“老赵”表示:“事情的起因不在老师,可老师这种处理问题的方法却是不对的。”
律师说法:学生家长有知情权
然而,老师让学生“封口”是不是侵犯了家长的知情权呢?对此,吉林华港律师事务所李爱晶律师认为,学生家长对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等情况的确具备知情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当事老师所说的“不许跟家长说”以及“挤兑”孩子“转学、转班”等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由于老师并没有对相应权利造成影响或对当事家长及孩子造成实际损失,因此老师并不涉嫌侵犯家长的知情权,也并没有造成“勒令退学”等后果,不侵犯孩子的受教育权;然而如果学生有证据证实老师曾以不良后果“威胁”学生,学生的确不再与家长沟通,侵犯家长对孩子受教育情况的知情权,那么老师应承担相应责任,进行公开道歉、承认错误。
李律师称,上述情况并不能证实老师侵犯了学生及家长的权利,即便帖文表述属实,只能表明该老师在道德方面有一些欠缺,家长如需进一步改善与老师的关系,可以进行沟通,沟通未果,可应向教育机构进行投诉。(新文化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