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我是在6月19日当日通过微博知道《宿鬼》一文。
于6月19日晚上7点开始着手有关《宿鬼》一文涉嫌剽//////窃嫌疑的。光是阅读和对比文章,就看到了20日上午9点。
当时我已经连续熬了8天没睡。
由于并不确定冰木槿构成剽/////窃或者抄袭标准(对不起,法律世家,谨慎惯了),20日中午,我翻阅了《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寻找有关抄袭或者剽窃的定位标准,但无果。于是请教父亲,父亲是律师,他指导我从著作权客体定义入手。
经过查阅,确定《宿鬼》一文排除与《十二国记》雷同的部分,完全失去其完整性,故认定有剽//////窃嫌疑。这是完全站得住脚的。
但是以我一人之力,要完成全部作品的核对,是非常困难并且耗时的。20日当晚8点,我就要和父母外出去河南大山中徒步求生直至25日才能回来,期间必定毫无信号。时间非常紧迫。
于是我决定并不逐字比对,而是从整体构思入手,从跟本上否定《宿鬼》一文的独创性。
我从6月20日下午4点半着手投诉信,直至晚上6点半,完成全篇写作,非常仓促。
所以我承认,我的投诉信中的投诉内容并不全面,也不够细致,有甚多遗漏,但是确实因为时间仓促,希望朋友们谅解,并欢迎指正。
投诉信中大部分截图比对都源自网络,相信大家应当比我知道得更多。我懒得一页页截图或者去放在相册,故只发出文字部分,截图对比部分就不放出来了。
我在河南期间确实毫无信号,不便接受任何消息,直至25日凌晨才回到家。当时已经精疲力尽,时至今日才又重新关注此事,才收到磨铁中文已经妥善处理的邮件,并阅读了冰木槿的声明。
我并没有逐字去抠冰木槿的字眼,只是通篇阅读后,说实话,挺无奈的。
冰木槿此人我一概不识得,也不指望得到其回应和道歉。仅仅是本着对作品,对法律负责的态度才接手投诉。就此公开投诉内容,也不过是敢作敢当,不想为此产生误会而已。也希望大家看过就笑,笑过就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