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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太子李建成弃李智云于河东考 转载自李建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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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作考证,那就先上史料:
《旧唐书·李智云传》:(李智云)大业末,从高祖于河东。及义师将起,隐太子建成潜归太原,以智云年小,委之而去。因为吏所捕,送于长安,为阴世师所害,年十四。
《新唐书·李智云传》:(李智云)隋大业末,从建成寓河东。高祖初,建成走太原,吏捕智云送长安,为阴世师所害,年十四。
《旧唐书·隐太子传》:义旗初建,遣使密召之,建成与巢王元吉,间行赴太原。建成至,高祖大喜,拜左领军大都督,封陇西郡公。
《新唐书·隐太子传》:大体同《旧唐书》,多“隋人购之甚急”一句。
《旧唐书·高祖本纪》:(大业)十三年,为太原留守。郡丞王威、武牙郎将高君雅为副。群贼蜂起,江都阻绝,太宗与晋阳令刘文静首谋,劝举义兵。俄而马邑校尉刘武周据汾阳宫举兵反,太宗与王威、高君雅将集兵讨之。高祖乃命太宗与刘文静及门下客长孙顺的、刘弘基各募兵,旬日间众且一万。密遣使召世子建成及元吉于河东。威、君雅见兵大集,恐高祖为变,相与疑惧,请高祖祈雨晋祠,将为不利。晋阳乡长刘世龙知之,以告高祖,高祖阴为之备。五月甲子,高祖与威、君雅视事,太宗密严兵于外,以备非常。遣开阳府司马刘政会告威等谋反,即斩之以徇,遂起义兵。
《大唐创业起居注》卷一:(大业十三年)三月丁卯(十七日),武周南破楼烦郡,进据汾源宫。……帝以王威兼任太原郡丞,为人清恕,令与晋阳宫监裴寂相知检校仓粮,赈给军户口。高君雅尝守高阳,得无失脱,遣巡行城池及捍御器械。以兵马铠仗,战守事机,召募劝赏,军民征发,皆须决于帝。太原左近闻帝部分募兵备边,所在影赴。旬日之顷,少长得数千人。兵司总帐以闻,请安营处。帝指兴国寺曰:“勤王之师,不谋而至,此其兴国者焉。宜于此寺安处。”恐威、雅猜觉,亦不之阅问。私谓秦王等曰:“纪纲三千,足成霸业。处之兴国,可谓嘉名。”仍遣密使往蒲州,催追皇太子等。是月也,朔方郡人梁师都又杀郡官而称天子。……六月己卯,太子与齐王至自河东,帝欢甚。
《资治通鉴》卷一八三:(大业十二年十二月)诏以右骁卫将军唐国公李渊为太原留守。……(义宁元年)帝以渊及王仁恭不能御寇,遣使者执诣江都,渊大惧……渊阳若不得已而从之,曰:“然则当先集兵。”乃命世民与刘文静、长孙顺德、刘弘基等各募兵,远近附集,旬日间近万人,仍密遣使召建成、元吉于河东,柴绍于长安。……李建成、李元吉弃其弟智云于河东而去,吏执智云送长安,杀之。建成、元吉遇柴绍于道,与之偕行。……六月己卯,建成等至晋阳。
《旧唐书·柴绍传》:义旗建,绍自京间趣太原。时建成、元吉自河东往,会于道,建成谋于绍曰:“追书甚急,恐已起事。隋郡连城千有余里,中间偷路,势必不全,今欲且投小贼,权以自济。”绍曰:“不可。追既急,宜速去,虽稍辛苦,终当获全。若投小贼,知君唐公子,执以为功,徒然死耳。”建成从之,遂共走太原。入雀鼠谷,知已起义,于是相贺,以绍之计为得。
按,建成至晋阳拜左领军大都督、陇西郡公,为隋大业十三年六月,时李渊已任太原留守数月,故李智云当时应是“从建成寓河东”,新《书》是。
河东,隋开皇十六年(596)分蒲坂县置。治今山西永济市西南蒲州,属蒲州。大业中为河东郡治。
由《旧唐书高祖本纪》、《资治通鉴》、《大唐创业起居注》可知,李渊斩高君雅、王威起兵,是在五月甲子(十五)日,而遣使密召建成、元吉、柴绍等,乃在距此一个多月以前。具体来说,应该是三月丁卯(十七日),刘武周破楼烦郡之后的十天左右,亦即三月二十七日。
隋大业十二年的下半年,高祖北定突厥,又击败历山飞的部将甄翟儿,肃清了山西境内,河东与晋阳相距不甚远(河东在晋南,晋阳在晋中),建成等收到李渊的召令,最多在三月底或四月初,自可以准备妥当后从容起身。而隋廷大肆悬赏捉拿李渊的家人,必定在其公然起兵,亦即五月十五日以后。《旧唐书·柴绍传》中记,时太子一行已在半路,才闻知高祖起兵的。就连《旧唐书李智云传》中也说,太子走晋阳为“义师将起”之时。因此,建成既无必要也无理由将智云弃于河东不顾。故《新唐书李智云传》仅云“建成走太原,吏捕智云送长安”,而不言“建成弃之”,《通鉴》失考。
据两《唐书》,高祖共有子二十二人,女十九人。除李玄霸早死,李智云在高祖诸子中排行第四。高祖起兵时年已五十二,其余十七子和十来个女儿不可能尽在此后出生。况且史有明载,武德三年高祖册封其子李元景为赵王、李元昌为鲁王、李元亨为酆王,这说明他们当时已长到了一定的年龄,不可能是四岁以下的幼儿。另据《旧唐书高祖本纪》、《大唐创业起居注》,李渊往晋阳赴任时身边仅带了李世民一子,则其余的妻妾儿女当时必从太子居于河东。《新唐书隐太子传》云:“(高祖)留建成护家”。是高祖留太子于河东,除了要他“潜结英俊”,发展实力外,还有就是要他负起在乱世中保护家人的责任。所以当时必定还有年龄更小的弟妹同行,若以稚弱累赘为理由,何以不弃他们,却单单只弃当时年已十四而且武功不错的李智云?(《新唐书李智云传》:楚哀王智云,初名稚诠。善射,工书、弈。)这是说不通的。
此外依情理推测,李渊之本意,也必定是要等家人平安到达以后再行举事的。此由《大唐创业起居注》中记高祖对李世民所说的话:“隋历将尽,吾家继膺符命,不早起兵者,顾尔兄弟未集耳”等等可证。之所以提前发难,正如史书所载,乃因其图谋被高君雅、王威窥破,不得不先发制人耳。讽刺的是,两《唐书》中都说,李世民跟随高祖在晋阳时,拼命鼓动高祖起兵,丝毫没有提到他有顾及到他的哥哥与其他在河东的亲人的安危,这与两《唐书》其他篇章中竭力塑造的李世民忠孝仁义智勇俱全的形象南辕北辙。如果《实录》的作者非要我们相信晋阳起兵是出于李世民的策动之功,我们那就必须同时承认李世民冷酷无情的为人。退一步说,即使李智云被害的原委果如《旧唐书李智云传》、《资治通鉴》所载,那祸首也非太子,而是这个野心勃勃、自私冷酷的二哥。可见《实录》只顾给李世民堆砌功劳,却忘了最起码的逻辑和情理。
这些事实确定下来之后,再看《旧唐书·柴绍传》的记载,那漏洞就如筛子一般。首先,所谓“义旗建”,肯定是在五月十五日高祖斩高君雅、王威,与隋廷公然决裂以后的事。《大唐创业起居注》卷一记:“义旗起自发引四十八日”。高祖正式发兵是在七月四日,往前推四十八日,所谓“义旗起”日正为五月十五。在此之前,李渊虽然潜作准备,并不敢太露行迹,何得云“建义旗”?其次,柴绍之往晋阳,明明是受高祖的密召(见《资治通鉴》),在此却一字不提。如果李渊既没有公然起义,又没有派人召唤,那柴绍怎么会突然想起来跑去晋阳?难道他有千里眼、顺风耳?不要忘记,当时隋廷正密切监视李渊的动静,柴绍在长安为官,如有异动,正犯着隋廷的忌讳,不是受召,焉敢如此。第三,只记柴绍路遇建成、元吉却不提同行的其他人,则《实录》的作者已考虑到,如要把李智云之死归罪于太子,就断不能提其他的同行之人,否则,千载之下,读者必要发问,同行者既如此多,何以太子单单要把智云弃之不顾呢?绝难自圆其说。第四、建成对柴绍说:“追书甚急,恐已起事。”这句话更是胡扯。李渊是隋炀帝的表兄弟,又是当时隋廷的重臣,虽然炀帝对他颇有猜忌,李渊若不起事,隋廷好端端地怎会下书捉拿他的家人?这不是逼他造反吗?第五,当时隋廷既还没有下旨追捕李渊的家人,那么所记太子因追捕甚急而欲“从贼”的话,就纯属无中生有的诬谤之辞了。第六,入雀鼠谷在前,闻起兵在后。隋廷当时既还没有下书捉拿李渊的家人,他们为何要弃康庄大道而入雀鼠谷那样的凶险之途?由此可见,《柴绍传》的这段记载,基本上可以确定是捏造出来的,处处抵牾,无一经得起推敲。
由“隋人购之甚急”可知,李渊起事后,太子等人的路途顿时变得凶险起来,不得不弃正道,入雀鼠谷,溯汾水而上,往趣晋阳。按《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二:“雀鼠谷(介休)县西南二十里。《水经注》:汾水南过冠爵津,俗谓之雀鼠谷。数十里间,道皆险隘,水左右悉结偏梁阁道,累石就路,萦带岩侧,或去水一丈,或高六丈,上带山阜,下临绝涧,俗谓之鲁般桥。盖古之津隘,今之地险也。”路既难走,追捕又急,所以迁延至五月己卯日才到晋阳。(《通鉴》、《大唐创业起居注》皆记太子到晋阳时为六月己卯。按隋大业十三年六月无己卯日,六月当为五月之误,即五月三十日,时在高祖起兵后十五日。)而智云之被执,实际情形如何,已不可知。不过极有可能是个意外,建成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否则,若“欲彰其恶”,只需直录其事即可,何须另起炉灶煞费苦心地编出这样一篇漏洞百出的谎话?因此,《旧唐书李智云传》所云“(太子)以智云年小,委而去之”的话,实为诬谤之辞。
前文已经说明,高祖提前起兵,乃为情势所迫不得不为,但起兵的同时,也就是将太子与家人推入极危险的境地了。故在其后的十几天内,想必是日夜悬心、担忧不已的。后见他们能够平安到来,自然“大喜”。史料中也无李渊因智云之事责怪太子的记载(若有,正可以拿来表明高祖对太子早有不满,按照《实录》的写作思路和对史料的取舍标准,是一定会采录的,两《唐书》、《通鉴》等史书不会一字不提),这从侧面可以证明,在这件事上,太子并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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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11-16 20:26回复
    楼主翻来覆去的讲了那么多,用以很明显了。大家都不是傻子,李建成是大哥,无论如何,李智云被捕,是李建成没有保护好。他自己毫发无损。至少说明李建成谋事不周。
    旧唐书成书于五代十国,五代十国的人跟李建成有没有仇,抹黑李建成干嘛?


    2楼2017-07-27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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