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沧州警察张东岳,我不同意判处这个警察死刑。大家想想看,一个普通的老百姓的贱命怎么能比上一个警察的命呢。
想当年,我看中一个歌厅小姐,我想日她,她不让,我就没客气,一顿痛打后,强奸了她,最后,我还不解气,掐死了她,后来我送了些钱给法院的领导,最后法院的领导认定,是那个小姐让我痛打她,后掐死她,我是无辜过失杀人,法院重判了我6年。
看看这个广西警察,没打,没强奸,还喝了酒怎么能判处死刑呢!没准是那个孕妇和我掐死那个女孩一样不想活了,让警察开枪杀她的。
因此我强烈要求法院参考河北沧州法院的判决,判处这个广西警察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