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晨访客 阳奉阴违
雪后,初霁。
冬日特有的清冷阳光自云端射在窗檐下一排新结的冰凌上,光华璀璨。
窗内,一张檀木书案横摆,案上端砚、羊毫、素笺、松烟墨一应俱全,左侧立有一只尺许高的螭首古鼎,镂空的纹里正吐出袅袅轻烟,氤氲了满室芬。
书案正中央,端端正正地摆着一本页面已发黄的古书。
一只手臂,懒洋洋地搁在古书旁边,窄窄的衣袖勾勒出匀称的手腕轮廓,袖口镶着一圈油光发亮的栗兽毛,更衬得那手素白如玉。
那是一只子的手,五指纤纤,骨肉均匀,修长莹润,每一片指甲都很饱满,并没有像时下流行的那样涂抹上蔻丹,却显出一种更漂亮更自然的粉红。
此刻,它们正一下下地叩击着桌面,韧十足的指甲与坚硬的桌面相触,发出百无聊赖的“哒哒”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敲打不息的手指忽然停止,紧握成拳,然后又松开,犹犹豫豫地、缓慢无比地朝那本古书移去,以拇指和食指小心翼翼地拈起扉页、展开、用镇纸压好。
一把清脆如铃的声旋即响起:“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啊唔——”
抑扬顿挫、声情并茂的朗读只进行了两句,便被十分不雅的哈欠声所取代,而声音的主人却一点愧疚的意思也欠奉,刚打完哈欠就豪气干云地喊道:“翰,今天的功课完成了!小小,给我换衣服,我要去骑马!”
“完、完成了?”正在角落里擦拭着古筝的黄衫丫头闻言立刻滴溜溜地一转身,用见鬼般的眼神瞧着书案边那个伸着懒腰的人,吃吃地道:“可是三,我连筝都还没擦完呢。”
“没事你擦它做什么,又没人弹。”
“因为这是大……二心爱的东西嘛。”小小回答淀所当然。
“哈!二?乍一听你这冒,还真有点不习惯。”
“嗯,婢子也是呢。喊了十多年‘大公子’,忽然改口,怪别扭的……”
她们说的不是别人,正是京城万俟家的二,万俟唯。
啧,谈起这名奇子,真真令人又敬又爱。明明是弱质流,却比男子还好强,为了不让万俟家族承传百年的“布衣神判”这一金字招牌因为大哥万兮的死而倒下,就扮男装顶替万兮之名撑起振兴家族的重任,最终破了奇案、显了威名,并觅得一位品貌皆佳的夫婿……正因如此,尽管万俟唯情冷漠,但府里的下人们对她却都是既敬又佩、既恭又爱。如今她远嫁边城,下人们想起她为这个家付出的种种,莫不在心里既为她找到了好归宿而高兴,又感到不舍。
而这其中,又以小小为最。
在她心中,万俟唯简直就是个神一般的存在,她崇拜她如同崇拜神只,热爱她如同热爱光明。这种崇拜和热爱简单之极,纯粹就是源于弱者对强者的景仰和渴慕,然而却因着这份简单和纯粹,而愈加强烈。
地说,在小小的心里,那位已经出嫁了的二万俟唯的地位,比她的正经主子——三,还要重很多呢。
这不,一说起万俟唯,小小的声音也哽了,眼眶也红了,抚着古筝幽幽地道:“每次擦着这古筝,我就会觉得二好像还没嫁去沈家,还在我们身边似的。”
“在我们身边一辈子做个老姑娘么?二出嫁是件好事,好得不能再好,我替她高兴都阑及,你们却整天哭丧个脸,何苦来?”桌边子一边说着,一边转过头来。
澄澈的阳光下,她的脸呈现出几近透明的乳白,就像清晨缭绕间的薄雾,楚楚动人的细致,我见犹怜的荏弱。而她的唇,便是盛放在迷雾中娇嫩的蔷薇瓣,一如她所穿的那件泽鲜红的翻鸿兽锦袍,明媚华丽到令人不能逼视。
苍白而又明,清丽而又妖娆,纤弱而又炽热,恍若冰与火的综合,矛盾而绝,正是万俟家的三——万俟菀。
“真正的,当她凝注着你,你会觉悼一口吸入肺叶的空气都是‘丽’两个字。”
——天下公认对人最有研究的颜小爵爷曾这样评价。
对此,他的兄长颜大爵爷另有补充:“如果她凝注着你的时候恰巧在微笑,那么你就不会感到空气很丽了——因为空气不存在了,一点都不存在了。”
雪后,初霁。
冬日特有的清冷阳光自云端射在窗檐下一排新结的冰凌上,光华璀璨。
窗内,一张檀木书案横摆,案上端砚、羊毫、素笺、松烟墨一应俱全,左侧立有一只尺许高的螭首古鼎,镂空的纹里正吐出袅袅轻烟,氤氲了满室芬。
书案正中央,端端正正地摆着一本页面已发黄的古书。
一只手臂,懒洋洋地搁在古书旁边,窄窄的衣袖勾勒出匀称的手腕轮廓,袖口镶着一圈油光发亮的栗兽毛,更衬得那手素白如玉。
那是一只子的手,五指纤纤,骨肉均匀,修长莹润,每一片指甲都很饱满,并没有像时下流行的那样涂抹上蔻丹,却显出一种更漂亮更自然的粉红。
此刻,它们正一下下地叩击着桌面,韧十足的指甲与坚硬的桌面相触,发出百无聊赖的“哒哒”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敲打不息的手指忽然停止,紧握成拳,然后又松开,犹犹豫豫地、缓慢无比地朝那本古书移去,以拇指和食指小心翼翼地拈起扉页、展开、用镇纸压好。
一把清脆如铃的声旋即响起:“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啊唔——”
抑扬顿挫、声情并茂的朗读只进行了两句,便被十分不雅的哈欠声所取代,而声音的主人却一点愧疚的意思也欠奉,刚打完哈欠就豪气干云地喊道:“翰,今天的功课完成了!小小,给我换衣服,我要去骑马!”
“完、完成了?”正在角落里擦拭着古筝的黄衫丫头闻言立刻滴溜溜地一转身,用见鬼般的眼神瞧着书案边那个伸着懒腰的人,吃吃地道:“可是三,我连筝都还没擦完呢。”
“没事你擦它做什么,又没人弹。”
“因为这是大……二心爱的东西嘛。”小小回答淀所当然。
“哈!二?乍一听你这冒,还真有点不习惯。”
“嗯,婢子也是呢。喊了十多年‘大公子’,忽然改口,怪别扭的……”
她们说的不是别人,正是京城万俟家的二,万俟唯。
啧,谈起这名奇子,真真令人又敬又爱。明明是弱质流,却比男子还好强,为了不让万俟家族承传百年的“布衣神判”这一金字招牌因为大哥万兮的死而倒下,就扮男装顶替万兮之名撑起振兴家族的重任,最终破了奇案、显了威名,并觅得一位品貌皆佳的夫婿……正因如此,尽管万俟唯情冷漠,但府里的下人们对她却都是既敬又佩、既恭又爱。如今她远嫁边城,下人们想起她为这个家付出的种种,莫不在心里既为她找到了好归宿而高兴,又感到不舍。
而这其中,又以小小为最。
在她心中,万俟唯简直就是个神一般的存在,她崇拜她如同崇拜神只,热爱她如同热爱光明。这种崇拜和热爱简单之极,纯粹就是源于弱者对强者的景仰和渴慕,然而却因着这份简单和纯粹,而愈加强烈。
地说,在小小的心里,那位已经出嫁了的二万俟唯的地位,比她的正经主子——三,还要重很多呢。
这不,一说起万俟唯,小小的声音也哽了,眼眶也红了,抚着古筝幽幽地道:“每次擦着这古筝,我就会觉得二好像还没嫁去沈家,还在我们身边似的。”
“在我们身边一辈子做个老姑娘么?二出嫁是件好事,好得不能再好,我替她高兴都阑及,你们却整天哭丧个脸,何苦来?”桌边子一边说着,一边转过头来。
澄澈的阳光下,她的脸呈现出几近透明的乳白,就像清晨缭绕间的薄雾,楚楚动人的细致,我见犹怜的荏弱。而她的唇,便是盛放在迷雾中娇嫩的蔷薇瓣,一如她所穿的那件泽鲜红的翻鸿兽锦袍,明媚华丽到令人不能逼视。
苍白而又明,清丽而又妖娆,纤弱而又炽热,恍若冰与火的综合,矛盾而绝,正是万俟家的三——万俟菀。
“真正的,当她凝注着你,你会觉悼一口吸入肺叶的空气都是‘丽’两个字。”
——天下公认对人最有研究的颜小爵爷曾这样评价。
对此,他的兄长颜大爵爷另有补充:“如果她凝注着你的时候恰巧在微笑,那么你就不会感到空气很丽了——因为空气不存在了,一点都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