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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批驳所谓 “德国人一年干187天休178天,经济奇迹怎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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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网址:西西河http://www.talkcc.com/thread/4080500
最近国内微博、微信圈、论坛在转发一个帖子,“德国人一年干187天休178天,经济奇迹怎么来的”,内容来自武汉大学教授李工真。比如这个http://chuansongme.com/n/981202
因为错得太离谱,在微信朋友圈里批评了一下。事后我才想到查查作者本人的情况,不查则已,一查吓一跳。下面摘自百度知道:
李工真,历史学博士,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曾留学德国,"武汉大学德国研究中心"创办人之一,德国历史研究专家。李工真教授因学识渊博而被称为“武大活字典”,是武汉大学“四大名嘴”之一。在武汉大学,李工真的讲座总是场场爆满,总有很多人得站着听。李工真教授还多次应邀前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东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国内著名高等学府从事讲学活动。由于在德国历史研究方面的突出贡献,李工真教授曾多次获得国家及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中央电视台在制作12集大型电视纪录片《大国崛起》时吸收了他的研究成果,请他担任其中有关德国历史的第六集《帝国春秋》以及“大国系列丛书”中《德国》一册的学术指导,并在片中专门采访了他。香港凤凰卫视《纵横中国》栏目邀请他作特邀嘉宾。
原来还是一个明星级的学者!
网上的那篇文章是他最近在武汉大学讲座的文字整理稿。不夸张的说,从标题到内容,几乎90%有错,有些还可以用学术观点不同、考证不严谨来解释,但很多涉及到具体事实的内容,完全是胡说八道。编一个瞎话不难,难的是全文谎话连篇,花样翻新的大忽悠。当初我的第一反应是,网上的烂文章有可能是别人代笔,假借他的名义发表的。优酷上有很多他的讲座视频,我耐着性子听完了一篇“中德质量文化的比较及启示”,推翻了原来的猜测,在那个讲座里,常识性的错误比比皆是,有些谬误的滑稽可笑完全不亚于这篇“一年干187天休178天”。
朋友说,你把他的文章彻底分析一下吧。我说这样不太厚道吧,我也不认识他,现在网络传播这么快,以后人家还怎么混饭吃?但搜索后发现,这片文章已经在网上被广泛转载,不仅是微博、论坛,甚至还包括一些新闻社和知名高校。读者几乎一边倒的在表示“羡慕嫉妒恨”“拉仇恨”“中国和人家比就是个渣”……而且他本人还在不断的给高校、政府机关讲学。李工真的所为已经不仅仅是误导民众、误人子弟。身为知名学者,他对中国知识界、教育界、乃至对国家政策的制定都有着相当影响力,我不敢想象依赖这样的砖家如何实现“大国崛起”。
现在中国的网络上充斥着各种关于“德国神话”,从青岛下水道里的油纸包,到科隆大教堂里“不许随地吐痰”的中文标识……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很多中国人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态度在自卑和自大间摇摆,缺乏全面的认识。德国在社会发展程度上比中国先进,这是事实,但哪里先进,为什么先进,我们应该如何向德国学习,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仅仅提出一个简单的事实“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或者“德国制造质量好”,然后用一知半解、甚至完全编造的论据,去论证自己的论点,这已经不是学术水平的问题。在李工真身上,我没有看到德国学术环境训练出来的应有的批判、辩证、逻辑、严谨。相反,这篇文章严重背离最基本事实,缺乏最基本的学术素养,不具备最基本的学术道德。我能叫你一声“狗屁叫兽”吗?
神文“一年干187天休178天”大约4500字,我全文逐段引用,在每段后面逐一批驳。
我不是法律和社会学方面的专业人士,有错误或有不同意见欢迎探讨。同时欢迎转发,请注明出处。


IP属地:安徽1楼2014-12-25 12:34回复
    【李“第一是改善受福利者的地位,首先,在劳动保护政策方面,国家法律严格规定,禁止招收童工,禁止让18岁以下的青年工人上夜班,禁止休息日和节假日上班。”】
    禁止让18岁以下的青年工人上夜班:德国法律对儿童的定义是15岁以下,满15岁至18岁之前是青少年,18岁(含)以上是成年人。根据联邦青少年劳动保护法,青少年的工作时间“原则上限定在早6点到晚8点之间”,但有很多例外的情况,比如在餐馆、面包店工作,参与商业演出、电影电视拍摄,从事农业劳动等,针对每个例外,都有法条做出细节规定。所以笼统说18岁以下禁止上夜班是不准确的。
    禁止休息日和节假日上班:这句话就是完全胡扯了。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允许工作的岗位多了去了,德国劳动法第三章第十条第一款详细列举了可以工作的16种情况,如餐馆、酒店、医院、文化演出场所、商业体育、广播电视、展会、公共服务、农牧业、交通运输以及其他很多有合理理由不能中断的活动如工业生产、电脑数据维护、科学研究等。作者的话本身就不符合常识,以德国工业企业为例,24小时连续运转的生产线有的是,节假日禁止上班?谁规定的?
    【李“德国人严格遵循节假日不上班的规定,到了礼拜天,连商店都关门了,商店的服务员说,我是人,我也要休息,要尊重我的人权。德国人现在要的不是更多的收入,而是更多的自由支配的时间。”】
    针对周日关门的规定有一些例外,但仅限于机场、车站、加油站、小杂货店等,一般的商场和超市都不可以营业,节假日买东西很不方便,这是事实。但为什么周日不许可营业呢?尊重劳动者休息权是一个原因,但如上所述很多行业节假日都是许可工作的,惟独零售业规定最严,更重要的原因是来自教会势力的反对。礼拜天,顾名思义就是去作礼拜的日子,如果这天商店全开门,大家都去逛街,谁还去教堂呢?
    德国人自己也认识到这对繁荣商业、促进经济发展是不利的,近20、30年来对营业时间的限制越来越宽松,直到今天变成周一到周六。除此之外,各联邦州有权自行规定,每年里有几个周日许可营业,店主自行决定是否开门,这些日子一般都成了零售业的优惠促销日,商场里人潮涌动。
    【李“生活的质量,是由这个东西来决定的。所以你看,禁止在节假日休息日上班,禁止让孕妇在产前六周,产后八周上班。除每周休息两天以外,每个工人每年享受六周带薪休假。德国现在的情况是什么,一年工作187天,休息178天。给你算算看,双休日就102天,然后再加40几天的带薪假,你看差不多就150天了。还有20几天是什么?圣诞节,万圣节,复活节。所以在德国,每个人一年平均要休息178天。】”
    这段看完欲哭无泪,德国人一年平均休息178天?
    德国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带薪假期是24个工作日,但一般来说劳动市场上的标准都是30个工作日,也就是六周,请注意这六周是包含了周末的,怎么会每年双休日102天然后再来40多天的带薪假呢?其中有12天的双休日是重复计算了。
    德国的公共假期9到13天不等,由各联邦州自行规定,一般来说南方天主教区相对多一些,北方新教区少一些,但即使节日最多的巴伐利亚州也只有13天而已,而且如果正好赶上周末,可没有顺延一说,所以实际上每年能休的节日经常是少于这个数目的,因为总能赶上一两天公共节日正好是在周末。请问李教授提到的20几天的节日是哪儿来的?
    【李“当然,德国人时间观念也比较强,比如说早上八点钟打卡,7点59分59秒把卡伸进去屏幕是黑的,等到8点卡就变红了。在中国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是德国人做得出来。”】
    我孤陋寡闻,请李教授告诉我您说的这个打卡机在哪家公司?
    限制下班时间的打卡机我倒是见过,比如16点收工,必须时间到了才能打卡,不可以提前。有早到几分钟的就等在卡机前,时间一到,打卡走人。
    【李“当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时,一概由国家支付。企业欠多少钱,先给职工,让职工先回家,然后这个事就变成了国家和这个违法企业之间的事。然后就让警察局、检察院什么的上。“】
    在这里,李教授又开始信口开河了。在德国劳动法条文和判例中,找不到支持上面论述的内容。简短来说,拖欠工资涉及两种情况:普通性质的劳动争议和企业破产。如果企业主故意拖欠工资,员工需要走法律程序提起民事诉讼,很多情况下工会会参与进来,提供必要的帮助。国家垫付,然后变成国家和违法企业的事儿?请教授指出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
    第二种情况是企业开始破产保护程序,一般这种情况下企业已经拖欠员工工资数月,员工可以向劳动局申请“破产费”,最多可以拿到破产程序开始前三个月的工资,数额为原工资刨去各项税金后的净工资,但原工资最高按照原西德地区5400欧,原东德地区4550欧计算。
    【李“他们成立了由工会、雇主协会和国家公务员代表各占1/3的各级劳动局。”】
    德国联邦劳动局属于政府机构,怎么可能公务员只占三分之一?正确的说法是各级劳动局都有管理理事会,相当于企业里的监事会,由雇主、雇员、公共机构三方代表组成,劳动局的日程管理和运作是由普通公务员执行的。
    【李“他们要负责向工人介绍劳动岗位,提供职业咨询,促进职工教育,组织进修和改行培训,在改行培训期间,劳动局要为进修和改行培训的工人提供无息无偿的补助、信贷、生活费。”】
    最后一句话犯的还是老毛病,补助、信贷、生活费是有条件、有限额、有最长时间等限制的,因为涉及各种具体情况非常复杂,这里就不展开了,但决不是要多少给多少。
    【李“分居也要给补助,老婆不在一个城市里面,为了去另一个城市读进修学校跟老婆分居,国家要给钱的。还有你要探亲,路费都是劳动局要给你的。还有你不想两地分居,让老婆搬过来,全家都搬过来,连用车子把行李搬过来这些钱都是劳动局出的。”】
    这里李教授又开始混淆概念。如果因为职业的原因必须租或买第二套房,由此产生的费用可以抵税,注意,是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不是找国家报销,而且抵扣金额上限在2014年是每月1000欧。比如一个人家在汉堡,但工作单位在柏林,必须两地分居,那么他在柏林的租金及相关费用是可以抵税的,这个相关费用保罗万象,比如每周一次回家的路费、每周15分钟的电话费、搬家费、添置必要家具的费用,等等等。但总而言之,第一,这是抵税,不是报销。第二,每月有上限额度。
    【李“劳动局就要干这个事儿。一个工会斗争搞了100多年的社会民主党,世界上第一个工人政党就出现在德国,这就是德国100多年斗出的成果。”】
    鼓掌!这是第一次在一句整话里,让我挑不出错。


    IP属地:安徽2楼2014-12-25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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