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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明大义】武夷山(崇安)非闽中郡及冶都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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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谢学钦
读完本文论题,许多人或许会嘲笑说,这是肆言如狂,耸人听闻。因为,打从小学起,中国人就受到“福建的最古名称叫做闽”,“闽是福建的别称”之类“常识”的灌输。翻开辞书,扑面而来的也尽是“闽是古民族名。聚居于福建省境。后因简称福建为闽”;“闽中郡,秦置。治所在冶县(今福州市)。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和浙江省宁海、天台以南灵江、瓯江、飞云江流域。秦末废”等释义。认为现福州是原闽越国都,那是根据汉以后文献史籍记载作出的学术判断。然而,这个学说据说已“过时”了。“目前考古学界多认为武夷山(崇安)城村故城为闽越国都。这主要是因为迄今还没有充足的考古资料能证明福州是西汉闽越国都……也未见规模超过城村故城宫殿的遗址”(杨琮:《闽越国文化》,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年7月版)。
  读完本文论题,许多人或许会嘲笑说,这是肆言如狂,耸人听闻。还因为,几个世纪以来,所有的新旧志书和充栋汗牛的有关著述,也异口同声说武夷山(崇安)自古就是“闽中”地。譬如,明何乔远《闽书·方域志》载:“崇安县,本晋建阳县地”;“建阳县,汉建安十年(公元205年),三国吴析建安县之桐乡置建平县,晋太元元年(钦按:应作太元四年)改为建阳”。此说与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有点相似。该书云:“建阳本建安县地。至十年,平东校尉贺齐讨上饶之城,兼置桐乡置建平县”。查梁沈约《宋书·州郡志》“建安郡”条,确实也有“建阳男相”的记载。该志还称:“建安太守,本闽越,秦立为闽中郡”。你看,档案完整,沿革清晰,资料详实。错在哪儿啊?
  错在哪儿?错在唐以后编纂的那些志书上。谓予不信,请拭目以待:
  晋陈寿《三国志》卷四十七《吴书二,吴主传第二》:“(汉建安)十年,权使贺齐讨上饶,分为建平县。”
  同书卷六十《吴书十五,贺全吕周钟离传第十五》:“侯官(今福州市)既平,而建安(今建瓯)、汉兴(今浦城)、南平(今南平西南)复乱,齐进兵建安,立(南部)都尉府,是岁(建安)八年也。郡发属县五千兵,各使本县长将之,皆受齐节度。贼洪明、洪进、苑御、吴免、华当等五人,率各万户,连屯汉兴,吴五六千户别屯大潭(今建阳县治西南),邹临六千户别屯盖竹(今建阳县南二十五里),同出馀汗(今属江西省)。军讨汉兴,经馀汗。齐以为贼众兵少,深入无继,恐为所断,令松阳(今属浙江遂昌县)长丁蕃留备馀汗。蕃本与齐邻城,耻见部伍,辞不肯留。齐乃斩蕃,于是军中震栗,无不用命,遂分兵留备,进讨明等,连大破之。临陈斩明,其免、当、进、御皆降。转击盖竹,军向大潭,二将又降。凡讨治斩首六千级,名帅尽擒,复立县邑,料出兵万人,拜为平东校尉。十年,转讨上饶(今属江西省),分以为建平县(今福建建阳、武夷山等地)。
  这两则史料说得很清楚,古建阳地区只有“盖竹”、“大潭”等地名,并无“桐乡”之称;汉建安“十年”时,是“转讨上饶,分以为建平县”,以属南部都尉府(治建安),而不是“析建安之桐乡置建平县”。也就是说,建阳本上饶县地,而不是建安县地。因此,所谓“本建安县地。至十年,贺齐讨上饶之城,兼置桐乡置建平县”等说法,皆于史无据。
  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也说:“建阳县,本上饶县地,吴分置建平县,晋太元四年(公元379年)改为建阳;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省入建安,武德四年(公元621年)重置。”其实,唐武德八年(公元625年)时,建阳又省入建安。因此,所谓“析建安之桐乡置建平县”,实是重置建阳县,时间在“武德四年”,而不是建安“十年”;原建阳县之所以成为“建安之桐乡”,因为它在隋时“省入建安”。
  考古上饶地,莽时属“乡亭”(《汉书》),汉属豫章郡番阳县(《舆地广记》)。如果再寻根究底,那末,秦时它属“九江郡番县”(番县在西汉改名番阳,由于番通鄱,故东汉时加邑作鄱阳字),战国为楚东境,春秋为百越的干越地。古鄱阳地并不属于闽中郡,还有《史记》为证。
汉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一十四《东越列传》说:“闽越王无诸及越东海王摇者,其先皆越王勾践之后也,姓驺氏。秦已并天下,皆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及诸侯叛秦,无诸、摇率越归鄱阳令吴芮,所谓鄱君者也,从诸侯灭秦。”
  这段话告诉我们,鄱阳是鄱阳,闽中是闽中,两者不能混淆。然而,陈胜吴广起义后,以无诸、摇为“君长”的闽中郡“越人”,曾“归附”鄱阳县令吴芮,起因是参与反秦。这种“归附”所造成的亲密关系,似乎直到楚汉战争结束后还持续下去。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七《江南西道五》载:“饶州,汉为鄱阳县,属豫章郡,郡即吴芮为番君时所筑。淮南王安陈伐闽越之利上书云:‘越人欲为变,必先由馀干界中积食粮,乃入伐材治船。’”淮南王刘安这几句话,原见于《汉书·严助传》。据此,清顾祖禹在《读史方舆纪要》卷八五“江西三·饶州府”及“贵溪县”条推论道:“璩岭在贵溪县南八十里,亦曰据岭,以闽越偏据时,以此为界也”;近人朱维干在《福建史稿》中也臆测道:“足见馀汗在当时,必有一部分为闽越疆土”。这种看法其实是错误的。《太平寰宇记》同卷“鄱阳县·吴臣庙”还载:“在郡郭内县北一里,有庙神与闽越王无诸同坐,梅?配享。《汉书》云:臣即吴芮子成王也。《鄱阳记》云:有长沙王芮之孙二庙,梅?配享此庙。近代来,芮庙久远,遂祭其子。”按照顾祖禹等人的逻辑,那“长沙国”也成了“闽越国”的疆土?
  如果再细细琢磨《史记》那段话,你还会发现,“闽越”是闽越。“(东海)越”是(东海)越,两者也不能混淆。然而,所谓“秦闽中郡”,它又由原无诸统治的“闽越”国和原东海王摇管辖的“越”地合成的。它不包括秦鄱阳地。既然如此,那末,由古鄱阳县分化而来的今福建省建阳、武夷山(崇安)等地(即所谓吴建平县域),当然也不属于秦闽中郡地了。
  《史记·东越列传》还说: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无诸因佐汉有功被复立为闽越王,“王闽中故地,都东冶”(《汉书·闽粤传》作“冶”)。也就是说,汉初时的闽越国比先秦时的“闽越”大,大就大在它是秦“闽中(郡)故地”,多了东海王摇所管辖的那块“越”地。
  正如前述,今福建省建阳、武夷山(崇安)等地,并非秦“闽中故地”。既然不是“闽中故地”,哪怎么会是“闽越国”;既然不是“闽越国”,哪怎么会有“东冶都城”(或“冶都”)啊?因此,即使在武夷山(崇安)城村故城,“发现大型宫殿基地和大量铁器、陶器和鎏金铜车等器物”,其“规模”数量不管怎样地“超过”福州,它也不可能成为“闽越王无诸受封于汉时的都城‘东冶’,汉灭闽越国之后的冶县县治‘冶城’”(福建省博物馆:《崇安城村汉城探掘简报》,《文物》1985年第11期)。
  基于上述的同样原因,《八闽通志》称建阳大潭城系越王所筑以拒汉,这和清同治《广信府志》将早时也属秦九江郡的铅山县,说成“春秋时属闽越,秦属闽中郡”一样,都是于史无据的。因此,我提醒同好们,要“慎用”志书,要对唐宋以来从志书资料中产生的各种“结论”进行重新审视。


IP属地:上海1楼2017-02-25 20:2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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