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汉至唐初,古人都是在青布搭成的帐篷里举行婚礼,“青庐”一般设在住宅西南角的“吉地”上,下轿的新娘从特备的毡席上走过,最后进入青庐。《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礼异》:“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
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神女》:“公子辞而出,曰:‘明夜七月初九,新月钩辰,天孙有少女下嫁,吉期也,可备青庐。’”
古人除把“青庐”作为新人结婚用的婚房外,有时也把结婚称为“青庐”,这一点,与我们现在用“洞房花烛”指代结婚是一样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