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发生矿难事故瞒报“监督管理部门”切莫当儿戏
来源于: 融媒知天下 今天
郭建辉,长治人,一线采煤工,在终采队工作,2020年4月3日晚1点多2点,因支架倒塌身亡。
终采队队长,王荣锁。
带班人,王四四
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3日晚1点多,井下突发支架倒塌致1人死亡的矿难事故,遇难者是终采队一线采煤工名叫郭建辉,郭建辉遇难后神州煤业责任公司有关领导,违法不上报此矿难事故,意图全面封锁消息,又不惜重金和郭建辉家属调解处理,具说调解400万元处理此事,来逃避法律惩处。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讯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郭建辉遇难后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仅违法隐瞒不报,其证据现已全部毁坏,与遇难者家属私了此事,来规避法律的惩处。5月15日本单位工作人员来到吕梁市应急管理中心了解此次事故是否上报,吕梁市应急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后告知没有上报范主任并声称立即上报有关领导调查此事(有影像)为证。
综上所述,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故意隐瞒不上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行为违法,举报人及举报单位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八条,依法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举报,请上级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调查此事,并依法严惩,被举报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如对此瞒报行为纵容,是对死者的不尊,是对违法者的纵容,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望有关监管、监督单位依法严惩,此违法行为。
直至发稿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希望监督单位值守其责切不可把“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当口号空喊
来源于: 融媒知天下 今天
郭建辉,长治人,一线采煤工,在终采队工作,2020年4月3日晚1点多2点,因支架倒塌身亡。
终采队队长,王荣锁。
带班人,王四四
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3日晚1点多,井下突发支架倒塌致1人死亡的矿难事故,遇难者是终采队一线采煤工名叫郭建辉,郭建辉遇难后神州煤业责任公司有关领导,违法不上报此矿难事故,意图全面封锁消息,又不惜重金和郭建辉家属调解处理,具说调解400万元处理此事,来逃避法律惩处。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讯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郭建辉遇难后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仅违法隐瞒不报,其证据现已全部毁坏,与遇难者家属私了此事,来规避法律的惩处。5月15日本单位工作人员来到吕梁市应急管理中心了解此次事故是否上报,吕梁市应急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后告知没有上报范主任并声称立即上报有关领导调查此事(有影像)为证。
综上所述,山西神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故意隐瞒不上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行为违法,举报人及举报单位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八条,依法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举报,请上级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调查此事,并依法严惩,被举报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如对此瞒报行为纵容,是对死者的不尊,是对违法者的纵容,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望有关监管、监督单位依法严惩,此违法行为。
直至发稿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希望监督单位值守其责切不可把“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当口号空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