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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吧的基本礼仪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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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引用度娘官方规定部分:
https://tieba.baidu.com/p/6147623378?red_tag=0315790025
第6条 用户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7条 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本贴吧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内容,不得发表猥亵性的文章,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侮辱、谩骂及人身攻击,本贴吧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网络礼仪规定。
第8条 用户在相关贴吧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例外,还需遵守吧主对该吧的相关规定;遵守本贴吧条例的用户在本贴吧中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9条 不允许在本贴吧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第10条 用户应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因用户行为给百度公司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负责赔偿。
第11条 本贴吧拥有对违反本站规则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力,直至禁止其在本贴吧内发布信息。
第12条 除百度官方管理的贴吧外,用户有权按百度吧主流程申请担任其他吧的吧主。
第13条 任何用户发现贴吧贴子内容涉嫌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违反贴吧协议的,有权按贴吧投诉规则进行投诉。
第七条规定如下:
不得在本贴吧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第六条和第十三条
用户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任何用户发现贴吧贴子内容涉嫌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违反贴吧协议的,有权按贴吧投诉规则进行投诉。
贴吧第六条规定,用户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既表示甲拥有对乙说话的权利,但乙也有要求甲不和自己说话的权利。
意思就是说,乙明确要求甲不要和自己说话后,甲依然和乙说话,这就违背了第十二条的规定,甲侵犯了乙的言论自由,侵犯了乙的合法权利。所以,乙有权利向贴吧提出投诉。
交谈是双向的,并非个人意愿单方决定的。要是甲乙觉得可以交流,那就能进行交流。要是某一方不想和另外一方交流,另外一方依然非要进行交流,这就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
这里不需要法院来决定,这是贴吧吧主管辖的范围。
所以,我投诉ID:女兽王李英琼 多次侵犯我的合法权利(我不想和他交流的权利),按照吧规,请吧主按照贴吧规矩第十三条进行处罚。
至于我骂人,我同样违反贴吧规矩,你依然依法处置。
不过我很多年前就告诉他不要和我说话,他依然对我进行骚扰,侵犯了我的个人合法权利,按照贴吧第十三条规定,你有权进行处罚。
作为吧主,秉公维持贴吧规定,是吧主的权限。你刚才说这不属于你管辖范围,我就拿出贴吧的规定要求你行驶管辖权。
要是我的理由错误,请指正并说明理由。


IP属地:四川1楼2020-06-13 18:27回复
    @秀出三英


    IP属地:四川2楼2020-06-13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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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枯竹老仙
      很抱歉,此事不是我的职权范围,我无法处理。
      在原贴中已经很明确的说明了。你所引用的贴吧规定,并没有哪一条说吧主有这样处理的权利(除了恶意骂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广告等)。
      你有发贴的自由,别人有跟贴的自由,如你不喜欢这个跟贴的言论,你可以明确告知对方不要回复你的跟贴,如其不听,你完全可以删掉他的回复或者视而不见置之不理。
      假如如你所说,要我去要求别人回复你或不回复你或不跟你的贴,那我岂不是也干涉了别人的自由了吗?我所能做的,是要求别人不要在贴吧里恶意骂人、人身攻击或做其他违反贴吧管理规定的事。
      他的回复,我都看过,虽有故意与你辩论之意,却少有过激言论,所以我确实无法处理。


      IP属地:海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0-06-13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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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想和乙说话,是甲的自由。
        乙不想和甲说话,是乙的自由。
        乙不想和甲说话,既没有干涉甲的任何生活和所有正常活动,而甲和乙说话,就干涉了乙的合法权利。
        根据对等平等原则,乙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甲发出声音,在各自的权利范围内,都是对等的。但甲专程对乙发出声音,就是侵犯乙的合法权利。
        无论是现实还是论坛也好,都是适用这个道理的。不然现实社会哪里有电话骚扰,短信骚扰的说法?


        IP属地:四川5楼2020-06-13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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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以我和另外一个吧友的事情来说,当他提出合理要求,删除我在他的帖子中的言论。无论我出于什么目的,我都不能以他干涉了我言论自由党理由来反驳。因为事情总有一个先来后到,有一个平等尊重。
          当他不表示不喜欢我的时候,我继续发言,这是彼此的合理交流。
          当一方要求停止交流后,我继续发言,就是侵犯了他的合法权利。至于原因根本不重要,彼此尊重理解才是任何社会存在的基石和基本准则。
          贴吧任何行为,都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如果“甲想和乙说话,是甲的自由”,这是必须尊重的。
          那“乙不想和甲说话,这是乙的自由”,就不要尊重了?


          IP属地:四川6楼2020-06-13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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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奇葩就认为公共场合就不需要遵守公共道德?
            是不是某位美女出现在公共场合,你上去非要和人家说话,还说这是你的自由,不被人家一耳光抽死?


            IP属地:四川7楼2020-06-13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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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帖子么,并不是针对吧主一个人的,是给所有吧友看的。
              礼仪道德基石,都在这里。


              IP属地:四川8楼2020-06-13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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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又在跟别人吵架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0-06-1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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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你发的贴,有人跟帖,你可以删跟帖,还可以把跟你帖子的人禁言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0-06-23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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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位蜀山大佬少争吵,多讨论发言。人生几十年,有缘读蜀山。


                    IP属地:四川12楼2022-06-0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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