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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周公辅成王“,无”成王辅周公“——小议古汉语活用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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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四川1楼2023-09-24 20:48回复
    吧里有些人总是以”古汉语用法灵活“为托辞,替他诸如“曹丕禅汉”之类的荒谬句构辩护,还大言“不需要语例支持”。
    然而显然,古汉语的活用是有边界的,他那些飞马凌空的逆天手笔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成立的,试用一些显然的比方说明这一点。
    首先,有一件我们众所周知且津津乐道的事,这件事一般叫做“周公辅成王”。
    周公辅佐成王,顺理成章,一目了然。
    那能不能说成“成王辅周公”呢?
    显然,旷古未闻此奇说。但是按照“活用”说,这是讲得通的呀。成王以周公为辅,是谓“成王辅周公”,辅,谓以……为辅,分析的角度,无可诟病。
    但他就是错误的,从没有正常人这么用,谁看到了都得说:乱了套。
    原理何在呢?
    这牵涉到语言和语法的本质。语言是两个东西的结合:一是素材库,称为词汇;二是结构公式集,称为语法。
    语法的作用是,诸如”甲爱乙“这类公式化的句子结构中,你能一听/看就懂,谁是爱者,谁是被爱者。这是公式的有效性,即语法的有效性。而不可能是两种冲突乃至相反的可能并存,这句话讲出来,既有可能甲是爱者乙是被爱者,也有可能甲是被爱者乙是爱者。如果允许这个公式结构兼表两种迥然不同的意思,那么它就等于失效了,说了当没说,听者啥信息也没能确定到。
    “此用法能讲得通”不是古汉语法的任意通行证,活用有一个边界,就是不能让结构公式集(语法)失效。
    因为“辅”除了可以作名词表示辅佐者外,本身是一个及物动词,意为”辅佐“。如果允许名词项活用为”以……为辅佐“这种形式的动词义,就会造成重叠,使得“甲辅乙”既能表示甲是辅佐者的意思,也能表示乙是辅佐者的意思,如此一来,这个句式结构就失效了,因为他如同放屁,没有带给听者确切信息,只能靠听者去猜。


    IP属地:四川2楼2023-09-24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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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用的灵活性不得不为句式表义的准确性,即相对唯一性让行,其底线是不能让一个句式成为等于什么也没讲,必待补充解释而后知的放屁句式,一个特定词的用法结构是有相对规范的,是不会容许庸俗的模棱两可的。
      “甲辅乙”只能甲是助理,乙是老板。
      “甲相乙”同理。
      只能“周公辅成王”,没有“成王辅周公”之说。
      只有“惠子相梁”,没有“梁王相惠子”。
      史记中记载项羽听到的传闻“(沛公)以子婴为相”就只能是老老实实地写成这样,不能表述成“相子婴”。
      这是有规矩的,受到句式用法的相对确定性约束,此是语言通规。不遵守这种约束的语言,必定沦为若智的语言。


      IP属地:四川3楼2023-09-2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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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伐者为主,伐者为客”,是不是也是放屁?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03-1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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