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两口都是退休多年的老年人,目前靠领取养老金生活。朋友有一个重度精神障碍无法自理的女儿一起生活。 从孩子25岁开始,社区根据政策,给他孩子办理了大龄无劳动能力残疾人补贴至今。 元旦前,接到了社区关于调整补贴的书面通知(见下图)。调整的幅度挺大,朋友在破产企业退休,养老金本来就不多,感觉真的太难了。 我因为和单位经历过劳动争议诉讼,他一大早就把这个发给我。 关于残疾人福利法律法规,我本人确实不清楚。所以,请求万能的吧友给些建议。 我感到这个调整不能单从缺钱了去理解,应该涉及国家对残疾人政策的重大调整。既然能下文告知,有关部门一定是掌握了国家新的规定。 我建议他按告知书先走行政复议。重点强调:第一,养老金是不是包括供养子女的义务。第二,大龄残疾人的生活补贴,是否等同于家庭人均收入过低而享受的家庭低保补贴? 请知晓有关政策的老师帮忙,给出建议。【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