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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禁止在海尔函,巴朗山、邓生沟、卧龙关沟等区域徒步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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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1月3日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核心区和一般控制区内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开展户外徒步和穿越探险活动的公告》。公告明确:未经批准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内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开展非法的户外徒步、观光旅游、登山滑雪、野炊露营、穿越探险或其他人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将被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公告明确,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非法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核心保护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区域:巴朗山海尔凼、梯子沟、魏家沟、幸福山和寡妇山、阿嘟雕、大板召、七层楼沟等区域)开展户外徒步、登山滑雪、野炊露营、穿越探险或其他人为活动;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随意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一般控制区内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区域:巴朗山越岭路熊猫王国之巅至巴朗山垭口、邓生沟、卧龙关沟、卓西牧场、云中牧场、甘海子、牛坪、黄草坪、老鸦山等区域)开展户外徒步、观光旅游、野炊露营或其他人为活动。
  “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管理机构在核心保护区的边界处和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均设立有醒目的界桩和管控警示宣传公告牌,未经批准进入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屡教不改,仍然引领、牵头、组织违规和非法进入管控区域的单位及个人,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管理机构将予以公开曝光处理;对阻碍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对因非法户外徒步、登山滑雪、观光旅游、野炊露营、穿越探险或其他人为活动而造成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或者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伤亡、失联失踪等事故,由组织、参与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1-07 21:1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