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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大场镇“城中村”改造J2-05地块(局部)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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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大场镇“城中村”改造J2-05地块(局部)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根据土地权属报告,本次调查范围为《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场中村“城中村”改造控规局部调整图则》中J2-05地块局部。调查地块东至南大路158弄通道,南至大华瑧悦轩,西至J2-05地块绿化带,北至走马塘,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882.1m2,属于划拨地块。地块历史存在工业企业上海天华印刷厂(行业类别: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C2319,不属于上海15类企业),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试行)》的工业用地(1001),调查地块后续均规划为公共绿地(G1),不涉及儿童公园或者社区公园用地,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试行)》的防护绿地(1402),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中第二类用地类型标准执行。
一、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历史上仅有上海天华印刷厂一家企业,企业长期生产过程中地面开裂破损,打印过程中油墨、清洗剂、润版液等物质的跑冒滴漏、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或者原辅料未妥善保存,可能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SVOCs、VOCs、石油烃(C10~C40)等污染;临时施工过程中存放的物料主要为水泥、沙石、钢筋等材料,大型机械使用停放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跑冒滴漏等情况,可能会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金属、VOCs、SVOCs、石油烃(C10~C40)等污染。
本项目一阶段调查于地块内识别了4个潜在污染区域,因此判断地块需要开展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确定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
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中,2023年9月12日完成土壤钻探取样及地下水监测井安装;9月13日完成成井洗井及高程测量;9月14日完成水位测量、采样洗井及地下水样品采集;采集的样品均当日送往实验室。
本次调查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检测因子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7项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和19项其他项目(4项重金属(锑、铍、钴、钒)、4项挥发性有机物、10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该地块的调查评估总结如下:
(1)环境质量评价:
调查地块内土壤:pH检测结果8.12~8.51;土壤样品中检出铜、镍、铅、镉、铍、钒、钴、砷、锑、汞、及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因子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中其余因子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检出限。
调查地块内地下水:pH检测结果8.0~8.7,符合Ⅳ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样品中检出钒、钴、镍、铜、砷、镉、锑、及石油烃(C10~C40),其中钴、镍、铜、砷、镉、锑的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钒及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其余因子浓度均低于实验室检出限。
(2)调查结果总结: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要求,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整体上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大场镇场中村“城中村”改造2#地块(J2-05局部)公共绿地新建工程可以作为公共绿地进行开发使用,无须对本项目地块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IP属地:上海1楼2024-01-17 09:5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