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为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受害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不久前的一个下午,吴某骑着自行车在路上行驶,与对面刘某驾驶的货车发生了严重的碰撞,事故导致吴某重伤住院36天,花费17万余元医疗费用,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全责。随后,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赔偿吴某15万余元。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刘某因无可供执行财产,无法履行法院判决。考虑到吴某家无固定经济来源,此次事故导致劳动能力受损,为了缓解申请执行人生活压力,本着“应救尽救”的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法院干警向吴某详细讲解了司法救助的程序,吴某了解后向双辽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经过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吴某确实符合司法救助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