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身份证作为公民个人身份的法定凭证,应当包含法律规定的必要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相关法规,身份证上应当记录的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发证机关等。在身份证的机读信息中添加与身份证明无关的其它信息,如“上访人员”标注,可能不符合这些规定。此外,这种做法可能还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民享有姓名、肖像、隐私、个人信息等权利的保护。在未经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在身份证件中添加个人的特定背景描述,可能侵犯了个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公安机关在身份证机读信息上标注“上访人员”等信息,如果是事实的话,这种做法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关于身份证应载明内容的规定,以及可能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