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GDP同比增长7.1%,增速高于全国。
根据省统计局反馈的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结果显示:
一季度,全市GDP实现1534.4亿元,同比(下同)增长7.1%,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经济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从三次产业看,全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一季度,全市一产、二产、三产分别实现增加值52.9亿元、539.4亿元和942.1亿元,分别增长3.1%、11.7%和4.8%。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同期的4.4:36.2:59.4优化调整为3.4:35.2:61.4,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全年提高2个百分点。
根据省统计局反馈的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结果显示:
一季度,全市GDP实现1534.4亿元,同比(下同)增长7.1%,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经济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从三次产业看,全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一季度,全市一产、二产、三产分别实现增加值52.9亿元、539.4亿元和942.1亿元,分别增长3.1%、11.7%和4.8%。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同期的4.4:36.2:59.4优化调整为3.4:35.2:61.4,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全年提高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