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问:你怎么看出埃及记中神击杀埃及的长子这一灾?我总觉得特别暴力,并且似乎有违公义,因为刚出生的婴儿并不没有参与压迫以色列人。我觉得这有点种族屠杀的意思了。你能帮忙解释下吗?
堕落后人类的一个天性,就是常常自以为义,似乎自己比神还要良善,所以常设想着自己可以把神从高天抓下来,审判他,定他不公义的罪。
事实上,连人公义的属性也是神所赐的,神把人造成一个有公义性的存在,是因为他对人特别的爱与抬举,因为神是公义的,他按照自己的形像创造了人,所以被造的人也就有了相对的公义性和公义的要求。但堕落后的人,他所谓的公义是非常有限的,公义的标准已经模糊不清了,我们往往沉在一种自以为义的状态之中,自满自足。
因为神是创造者,他是公义的源头,当一个人怀疑神不公义时,是不是表明他比别人更有头脑,能看到神的不足之处呢?作为蒙神救赎的人,小弟兄完全相信神是绝对公义的,虽然有些事情,表面看来好象有违神的公义,那是因为我们现在所知的太有限,到将来见神面时,就全知道了。神是按公义审判全地的主,难道说,将来有一天,我们会发现神也会有丝毫的不义,只因为神用永生和天堂福份贿赂了我们,以致人只有把这不满埋在心底吗?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将来当我们越亲近神,就会越发认识神的公义、圣洁和良善,越发感恩赞美他,把荣耀归给他,因为宇宙之间,唯独他配受我们的赞美和敬拜。
当你质疑神吩咐天使灭绝埃及地所有头生之人太残酷,不公义时。正是在想象中把神从公义审判者的宝座拉下来,凭着我们所领受的有限的公义观,来审判这位公义的神。但神既是创造万物的主,我们有限的受造者,有什么资格去评判他呢?因为造物主和受造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差异,这是一道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
不知道你有没有去质疑神在古时用洪水毁灭世界的事,在挪亚时代,它用洪水灭绝全人类,只搭救了传义道的挪亚一家八口。难道神有什么不公义吗?因为当时的人类完全背离了受造的原意,在地上满了强暴,心里终日思想的都是恶,挪亚传了一百二十年的义道,结果竟然没有一个人相信接受,所以神用洪水审判了那悖逆的世代。
还有当神审判所多玛和蛾摩拉,将二城倾覆时,其中也包括男女老幼,老弱病残,难道说神不公义吗?是不是应当保留那些刚出生的婴孩呢?因为他们没有行过不义呀!或者说,应该等婴孩长大,行出不义后再审判他们吗?
当我们质疑神的公义时,往往忘记了他是神,是造物主这一伟大的事实,而把神当成和我们一样有限的人。面对夭折的人,我们以为神欠他长寿的债。面对遭受灾害的人,就认为神欠他们平安的债。
神是赐人生命气息的神,万有都是出于他,依靠他,本于他,经上说:“你掩面,它们便惊惶;你收回它们的气,它们就死亡归于尘土,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换为新。(诗104:29-30)”在此虽然诗人是指着动物说的,然而,人命何尝不是如此?神收回我们的气,我们就死亡归于尘土。他完全可以随己意对待受造之人。他让洪水前的世代,人的寿命长达几百岁,近千岁,却让现代人的寿命只有几十岁,难道说神欠着我们长寿的债吗?又或者说,有些出生不久夭折的人,难道神欠着他们几十年的寿命吗?虽然在每一个时代,神给世人定下一个大致的年限,有的人因着罪恶缘故受到刑罚,就提点结束了生命,却也有行义的人,神因着他隐秘的旨意提早接走他们的生命。难道说神有什么不公义吗?
自从人类的始祖亚当犯罪后,在亚当里所有的人都是罪人,所以在亚当众人都死了,人人都要面对审判,所多玛和蛾摩拉二城因为罪大恶极,神就在今生施行审判,提早结束他们肉体的生命,终止了他们在地上的恶行,至于刚出生不久的婴孩和未见天日的胎,他们也因着整个城市的败坏同归灭亡,但是在末日的审判中,那些因为未见天日,或在还不能分别善恶之前生命就结束了的人,受到的审判一定比成人要轻的多,所以从永恒的眼光来看,神提早结束他们的生命是福而不是祸。因为神将来审判人时,不是按人的寿数,而是按人的行为。按着他托付给你的多少。对于罪人来说,如果活得年岁越长久,最终却没有悔改得救的话,可能他在世的年日越长久,所犯的罪也越多,受的审判也更重。
面对神灭绝埃及所有头生之人,我谈谈个人的理解,却不一定能保证使人信服,因为我也是个堕落的人,所知的有限,对神的真道的认识也极其肤浅,但我深信,将来见神面时, 人只能心服口服的跪拜称颂说:“主神,全能者呀,你的道途义哉、诚哉!”
首先,神不欠让人活多少年岁的债,让人活多久是他的主权。唯有在人来说,当他剥夺神赐予人的生存年日时,那就是罪。按着神的公义来说,埃及人本来就是当受刑罚的,正如当年神对亚伯拉罕预言说的:“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并且他们所要服侍的那国,我要惩罚,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创15:13-14)
堕落后人类的一个天性,就是常常自以为义,似乎自己比神还要良善,所以常设想着自己可以把神从高天抓下来,审判他,定他不公义的罪。
事实上,连人公义的属性也是神所赐的,神把人造成一个有公义性的存在,是因为他对人特别的爱与抬举,因为神是公义的,他按照自己的形像创造了人,所以被造的人也就有了相对的公义性和公义的要求。但堕落后的人,他所谓的公义是非常有限的,公义的标准已经模糊不清了,我们往往沉在一种自以为义的状态之中,自满自足。
因为神是创造者,他是公义的源头,当一个人怀疑神不公义时,是不是表明他比别人更有头脑,能看到神的不足之处呢?作为蒙神救赎的人,小弟兄完全相信神是绝对公义的,虽然有些事情,表面看来好象有违神的公义,那是因为我们现在所知的太有限,到将来见神面时,就全知道了。神是按公义审判全地的主,难道说,将来有一天,我们会发现神也会有丝毫的不义,只因为神用永生和天堂福份贿赂了我们,以致人只有把这不满埋在心底吗?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将来当我们越亲近神,就会越发认识神的公义、圣洁和良善,越发感恩赞美他,把荣耀归给他,因为宇宙之间,唯独他配受我们的赞美和敬拜。
当你质疑神吩咐天使灭绝埃及地所有头生之人太残酷,不公义时。正是在想象中把神从公义审判者的宝座拉下来,凭着我们所领受的有限的公义观,来审判这位公义的神。但神既是创造万物的主,我们有限的受造者,有什么资格去评判他呢?因为造物主和受造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差异,这是一道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
不知道你有没有去质疑神在古时用洪水毁灭世界的事,在挪亚时代,它用洪水灭绝全人类,只搭救了传义道的挪亚一家八口。难道神有什么不公义吗?因为当时的人类完全背离了受造的原意,在地上满了强暴,心里终日思想的都是恶,挪亚传了一百二十年的义道,结果竟然没有一个人相信接受,所以神用洪水审判了那悖逆的世代。
还有当神审判所多玛和蛾摩拉,将二城倾覆时,其中也包括男女老幼,老弱病残,难道说神不公义吗?是不是应当保留那些刚出生的婴孩呢?因为他们没有行过不义呀!或者说,应该等婴孩长大,行出不义后再审判他们吗?
当我们质疑神的公义时,往往忘记了他是神,是造物主这一伟大的事实,而把神当成和我们一样有限的人。面对夭折的人,我们以为神欠他长寿的债。面对遭受灾害的人,就认为神欠他们平安的债。
神是赐人生命气息的神,万有都是出于他,依靠他,本于他,经上说:“你掩面,它们便惊惶;你收回它们的气,它们就死亡归于尘土,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换为新。(诗104:29-30)”在此虽然诗人是指着动物说的,然而,人命何尝不是如此?神收回我们的气,我们就死亡归于尘土。他完全可以随己意对待受造之人。他让洪水前的世代,人的寿命长达几百岁,近千岁,却让现代人的寿命只有几十岁,难道说神欠着我们长寿的债吗?又或者说,有些出生不久夭折的人,难道神欠着他们几十年的寿命吗?虽然在每一个时代,神给世人定下一个大致的年限,有的人因着罪恶缘故受到刑罚,就提点结束了生命,却也有行义的人,神因着他隐秘的旨意提早接走他们的生命。难道说神有什么不公义吗?
自从人类的始祖亚当犯罪后,在亚当里所有的人都是罪人,所以在亚当众人都死了,人人都要面对审判,所多玛和蛾摩拉二城因为罪大恶极,神就在今生施行审判,提早结束他们肉体的生命,终止了他们在地上的恶行,至于刚出生不久的婴孩和未见天日的胎,他们也因着整个城市的败坏同归灭亡,但是在末日的审判中,那些因为未见天日,或在还不能分别善恶之前生命就结束了的人,受到的审判一定比成人要轻的多,所以从永恒的眼光来看,神提早结束他们的生命是福而不是祸。因为神将来审判人时,不是按人的寿数,而是按人的行为。按着他托付给你的多少。对于罪人来说,如果活得年岁越长久,最终却没有悔改得救的话,可能他在世的年日越长久,所犯的罪也越多,受的审判也更重。
面对神灭绝埃及所有头生之人,我谈谈个人的理解,却不一定能保证使人信服,因为我也是个堕落的人,所知的有限,对神的真道的认识也极其肤浅,但我深信,将来见神面时, 人只能心服口服的跪拜称颂说:“主神,全能者呀,你的道途义哉、诚哉!”
首先,神不欠让人活多少年岁的债,让人活多久是他的主权。唯有在人来说,当他剥夺神赐予人的生存年日时,那就是罪。按着神的公义来说,埃及人本来就是当受刑罚的,正如当年神对亚伯拉罕预言说的:“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并且他们所要服侍的那国,我要惩罚,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创15: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