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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无桀:ASU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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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本并没有留下和她们一家一起吃晚饭,于是饭桌上就又成了她母亲一个人琐碎的闲话时间。什么哪里的超市又在大减价,神社的守护神很有效,隔一条街的邻居把房子卖给了一家美国人,明天就会搬来等等之类的话题,让本来已经精疲力尽的相叶只草草地吃了几口,就回了房间。

    她把闹钟调了一下,脸被水淋得有点发疼,就算已经擦了面霜也还是紧绷绷地松不下来,窝在枕头里的头发微微散出香波的潮气,她还没来得及想一想明天要怎么去找ASUKA,整个人就坠入了梦境之中。

    枯叶倒是比长在树上的叶片有生气。一个头发短短的小女孩用手背揉着眼睛,大概是为了什么事露出一副受伤的样子。而在她面前的金发少年,说是少年,也就是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正愣愣地看着那个女孩子,他的头发,眉毛,眼睛,鼻子,嘴,都被折射下来的阳光晒得发亮,也或许是他本身放着光,让相叶看不太清。她直觉地想到自己很有可能是在做梦,梦到十年前。

    但是为什么她会感到寒冷,为什么那个公园以及公园里的一切都在一刹那失了踪,只有雪,一点一滴地缓慢掩埋堆积,它们没有化成水,而是像厚实的棉花层层叠叠覆盖了背景,白雪,铺天盖地的白雪,变成了这个梦的主旋律,在相叶的四周飞舞扩散。她的睫毛上,沾染了一片雪,那是她和他初相识的场景,她的手心里又掉落了三四片,它们分别诉说起十年前的年少和不更事。相叶的记忆在这场始终没能在人间降下的雪里,重新融入了她的身体里。

    恍惚中,她听见有个声音在喊她的名字,不是相叶而是小步,就像她以前跟在他的后面喊他的名字一样,ASUKA,ASUKA,飞鸟。相叶猛地睁开眼,看到的却是父母和松本,以及叼着苹果的ASUKA,不是她的那个ASUKA。她先看了一眼形同虚设的闹钟,九点半,再疑惑地望向父母和松本:“你们……怎么回事。”本想向相叶解释的松本被担忧的相叶妈妈出口拦下。

    

    “小步,你昨天吓死爸爸妈妈了,半夜三更地说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梦话,还高烧到三十八度。”

    “嗯?”相叶伸手探了探额头,是有些热,眩晕的热。然后,她的目光转向终于回家的ASUKA,“它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早,来把药吃了。”相叶的父亲不像她的母亲般多话,但还是将相叶当做小孩子般疼爱,顺手就递上药和热水。

    “你昨晚啊,就在喊ASUKA,还好它今天自己回来了,要不我们就都出门去找了。”

    “嗯,是啊。”相叶对父亲的话不知该怎么回答和解释,她口中的ASUKA,是他吗?应该是他吧。

    相叶把该吃的药该喝的水都送进胃之后,总算找到个空当,插上一句话。“妈,你还记得我小时候为什么要给它取ASUKA这个名字吗?”

    “ASUKA……要说到你为什么叫它ASUKA嘛,还不就是因为邻居高城先生一家要搬去美国久居,你又和他们家那个混血的小家伙天天形影不离,难舍难分的。我和你爸怕他走了,你会很伤心才给你买了这只狗,谁知道你一抱到怀里就硬是要叫它ASUKA……也不能因为发色很像就给狗取这种名字嘛……”相叶的母亲又自顾自地沉醉在她的长篇唠叨中,而相叶的脑海里猛地划过昨夜她说的那句话,“隔一条街的邻居把房子卖给了一家美国人,明天就会搬来。”明天?不就是,今天么。

    “哎哎你这孩子,还穿着睡衣呢怎么就往外跑……”

    “伯母,让她去吧。不会有事的。”松本好心地安抚了一下被突然冲出去的相叶吓到的她,松本自己倒也并不知道这里面的内情,但是在她心目中小步从来都是个懂得忠实于自己感情的直率女孩,所以,事情绝对不会有问题。

    母亲的叙述拨乱了时光的机器,相叶在跑向他家的时候,光阴好像又回到了十年以前,她还是个孩子,每天就喜欢追着高城飞鸟到处逛,也就是在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在她什么都不太明白的十年前,他的存在已经像太阳般耀眼。



37楼2006-04-06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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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古力:绝杀·困兽

       这个故事讲的是挣扎,野兽的挣扎。

        绝望的恐惧,青面獠牙的野兽最后一次的劲爆、反扑,流尽最后一滴血。

        可怕的敌人,必须用血、用命去拼。即便死,也无遗憾。

        他知道有那么一天的,放多少血就应该还多少,用自己的血还。

        只是没想到那天,来得那么早。

        挣扎,真的有用吗?

        一。

        杀!杀!杀!

        只有杀了眼前的人,自己才能活下去。

        盛荣比任何时候都明白这个道理。此时他的八大手下,只剩下了三人。而双眼,也被自己的血染得通红。

        伤口像心中的怒意,不断喷涌。血溅飞花。

        手下又倒下了一个。

        拓鳞刀盛荣一直是江湖上排得上号的恐怖刀客,那把舞得如快刀切鱼鳞般的拓鳞刀更是让人毛骨悚然。麾下八大刀客,每个都有过硬的功夫,这九人一起出动的时候,所过之处,必定腥风血雨。

        而平常,盛荣割的是别人的脑袋,削的是别人的肉,溅的是别人的血。

        他想过自己也会有这样的一天,却没想到对手居然如此可怕。更没想到自己会伤得如此狼狈。

        那个人,简直不是人。

        手下又倒下一个。同样残忍的死法,肝脏被撕扯成碎片,人体器官的腥臭充斥密林的整片树木。

        树梢上的露珠滴落。

        焦鸦笑了,右手甩落手中的碎肉,血浆。

        那已经不像是人的手,指缝间没有一丝赘肉,全部是精弹有力的骨,和黑色突长的指甲。这根本就是鸟类的利爪。

        就是这样的一双手,在不到半炷香的时间,一爪一个,一爪一个,连连杀了七个用刀高手,抽出他们的肝脏,让他们痛不欲生,猝然而亡。

        这是何等残忍的杀人手段,却是焦鸦最为得意的杀人方式。

        最近江湖风头最劲、最为神秘的杀手组织“亡冥”,头等的杀手焦鸦,两只利爪般的魔手已经不知道抓破了多少高手的肝脏。这种血腥的感觉,最为直接地刺激焦鸦的神经,令其更加残暴,而更让人无法抵抗。

        盛荣的额头早模糊到黏稠,冷汗和头上的伤口流淌的血液混搅成难闻的味道,浸湿他的双眼,世界变成更为狂躁的红色。

        他的手,早已经握不住刀了,那把杀人如麻的快刀。

        “快!快!杀了他!替我杀了他!”盛荣声嘶力竭地喊向最后一个刀客。

        那个刀客却早不知道身在何处,如此关键的时候,他居然弃刀逃跑,禽兽!

        一直笑的焦鸦停住笑意,扫视一遍四周。转而又将目光停在盛荣身上,还是那样轻蔑的笑。

        妈的,老子就是死也绝不让人看不起!

        拼了!

        颤抖的手勉强握紧刀,所有的余力转为最后的劲道,刀锋再次化做凌厉的幻影,盛荣身边幻出一片刀影。

        瞧瞧,这便是老子天下无敌的拓鳞刀!

        一片刀光下,盛荣看不到焦鸦的表情。

        他当然这辈子都不想看到那种恶心到死的讥笑。

        所以他再也看不到了。

        拓鳞刀自盛荣手中抛出,抛至高空,砍落一段树梢,又斜晃着下降,稳稳插入地面。

        树梢的露珠再次滴落,滴落到错愕永远的盛荣的脸,一片血污。

        刀光中,焦鸦的利爪还是轻易插入了盛荣的胸,现在又强力拔出,让其流尽最后的血水。

        闻着那股血腥的味道,焦鸦变得更加亢奋。这次杀得真的很爽!任务完成得也极其圆满。

        那么,该走了?

        焦鸦消瘦的身影停在了前方一棵高大的老树前。

        隐约的风声,夹着寒意。

        一滴露珠,孕育自天地交集的清新,缓缓滴落下来。

        吧嗒,滴在焦鸦的脚上,干枯的脚。焦鸦从不穿鞋。

        什么事也没发生,焦鸦转身似乎要离去。

        风,还是风,轻轻地飘过。
    


    39楼2006-04-0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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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了!蝙蝠刚传来的消息。”

          面无表情,只有巨蟒缓缓地爬动。

          大姨妈不说话时最让爆秃紧张。该死的巨蟒总让爆秃极端烦躁。

          “有什么疑惑?尽管说出来吧。”大姨妈闭上了眼睛,却依旧能看透爆秃的想法。

          爆秃擦了把汗:“属下不明白。拓鳞刀固然厉害,直接派丁丁去也可搞定,为什么还要浪费焦鸦。毕竟……他也是难得的高手。”

          “三天前,他调戏了小翠。小翠是我新任的女仆。”

          这便是答案,谁要惹大姨妈的人,都是死,即便是自己人。

          “还有一个时辰。”大姨妈突然睁眼。

          “啊……”爆秃一脸诧异,一个时辰后要干什么,他一点也不知道。

          “中秋节,是时候了。”

          爆秃不敢问,他懂得什么时候说话,什么时候装傻。

          大姨妈满意地看着爆秃:“知道幽灵局为什么会让出这个地方吗?”

          爆秃摇头。

          “因为他们怕我,他们的蝙蝠现在也归我们所用。亡冥不过几个月的时间,便已经是最可怕的组织了。”

          爆秃点头,这是不争的事实。

          “但他们还是存在,那帮老不死的。以为靠一些邪术,便可以继续混下去。是时候结束这个闹剧了。”

          爆秃这才知道,今晚将有一场大战。

          干掉幽灵局,必然要出动亡冥所有最强的杀手。

          关键是,没人知道幽灵局会落脚在什么新地方。

          大姨妈显然已知道。

          “盛荣便是幽灵局的干将之一。这是第一步。”

          爆秃的手又开始颤了,都是汗。

          他吸一口气,隐隐闻到一股淡雅的香,大姨妈身上的。

          “今天对丁丁很重要。”

          爆秃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他的儿子是叫小亢吧,应该九岁了。会是个好孩子。”

          大姨妈再次闭上眼睛。

          蟒蛇换了更为暧昧的姿势,依偎着大姨妈。

          有蝙蝠飞过,因着今晚的大战,它们也分外兴奋。

          

          八。

          夜黑透,雪更大了。

          很多人家挂起了灯笼,火光温暖,人却漂泊。

          丁丁感到从未有过的疼痛。

          浑身燥热,一种难忍的痛楚,自头部慢慢渗透全身,直接钻入骨头,一点点像细蛇慢慢地啃噬。

          那根刺已经拔下来了,在自己的右耳上,未曾察觉,直到现在。

          原来刚才的躲闪,还是中招了。

          当真是极端霸道的毒!

          丁丁割开自己的手臂,血早成了黏稠的黑色。

          脑子空白。

          没力气擦药了,即便擦上,也未必有效。

          已经不怎么痛了,麻木,甚至有一种飘飘的快感。

          这便是死吧!

          只是,干吗要死在家中?

          不能让小亢看到!宁肯死在这一片白雪中,早可以死了。

          他勉力迈出第一步,便晕了过去。

          蒙眬中,一张秀美的脸。一双纤细的手似乎搀起了自己。

          “谢谢!你还不能死。”

          不省人事。

          好冷!

          小亢哆嗦成一团,一点点走向那个叫家的地方。雪地留下一排斜斜的脚印。

          手中还牢牢抱着罐,蟋蟀可别冻着了。

          “谢谢!”那两个恐怖的字。比寒冷还可怕。

          取名字?究竟叫蟋蟀什么呢?

          小亢看着蟋蟀。

          隐约有了些星光。

          九。

          飞过的蝙蝠带来各地的消息。爆秃像往常一样报给大姨妈听。

          “别样客栈暴毙三人,涉及到神捕铁通的忘年交小鬼,死因不详。分别是司徒亮,烂和尚,杜放。并非我们所知的杀手所为。据说是受了绝杀岛的召唤……”

          大姨妈突然睁开了眼睛,眼神从未有过的凌厉。

          巨蟒被惊动,抖动了一下。
      


      45楼2006-04-0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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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好像也在下雪,很大的雪……

            “爹拼命赶到的时候,你娘已经……

            “你的哭声也很响亮,你娘最后一刻,爹记得清楚,是笑着的……”

            一直带在身边的银纱抖开,是一块翠色的玉。

            “这玉,便是你娘留你的,我本打算你十岁的时候给你……”

            玉放在了桌上。

            丁丁说的时候,手指深深掐入肉中,鲜血滴落。

            小亢低下了头,呼吸急促,没有碰那块玉。

            沉默。

            蝙蝠却适时地飞过,再熟悉不过的信号。

            小亢抬头,迎上了丁丁的眼神。

            丁丁尴尬地笑笑,却开始绑手上的银纱。银纱杀手。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些道理,丁丁觉得不需要再讲了。

            第一次没有在绑着银纱的手中握着妻子的玉,很大的不适应。但没关系。应该让玉保佑儿子了。

            “多吃几个蛋吧,爹亲自煮的。”

            他就要转身离开。

            “我给蟋蟀取了个名字。”

            丁丁一楞。

            “丁丁,你是天下无敌的,对吧?”

            小亢摸着蟋蟀的脑袋,叫丁丁的蟋蟀乖乖地叫着。

            丁丁依旧别过脸,笑了。

            照例拿过闪电般的剑,出发!

            雪停了。

            夜色中的一片白。

            “娘!”

            没人的时候,小亢突然开口。

            眼泪。

            擦干,不会再流了。

            “爹!”

            还是不争气,流下来。

            “一定要活着回来!”

            这些话,当着丁丁的面,小亢永远也说不出的。

            可怕的预感,这个生日,这个夜晚,很可怕。

            “丁丁,只有你会一直在我身边,对吗?可惜你再也找不到对手了。”

            小亢关上了窗。

            烛光下,仙女的笑容。

            她不知何时坐在丁丁刚才坐过的位置。

            “寂寞吗?我们玩游戏吧?”

            临了,还是那句——

            “谢谢!”

            十一。

            随着大姨妈玉指的虚晃,洞穴内的机关开启,爆秃顶头的石柱打开,一个人被铁索高高吊着。

            沉重的铁索困住双腿,倒挂。更毒的是,一条细长的铁锁直接穿透了那人的锁骨。

            乱发遮掩下,那个人一直没醒。

            “他是九年前丁丁放的那个人。”大姨妈解释。

            “黑水蛟天霸,当年两江水道真正的总瓢把子,黑白两道都要敬他三分。九年前的今天,丁丁去杀他,却让他活到了现在。”

            随着一片迷雾,大姨妈的怀中突然多了一个可爱的小丫头,小丫头浑身不动,显然被点了穴。

            大姨妈一触,小丫头睁开了双眼。

            澄净的眸子,全是泪水。

            “爹!”小丫头大叫。

            大姨妈轻笑着,手微微按在小丫头的肩头,小丫头竟疼得根本发不出声。

            “丁丁一直以为我不知道,其实,又有谁的事,能瞒得过我?”

            这句话,让爆秃出了一身冷汗。

            小丫头的表情,比死还痛苦。

            只剩下半条人命的天霸,隐约挣扎着有了反应。

            “叶儿,叶儿……是你吗?”

            他的双眼早就只有血色。

            小丫头依旧不敢发声,泪汗交加。

            “再告诉你一个秘密,知道为什么丁丁这几年一直都是排行第一的杀手吗?”

            爆秃只能摇头。

            “因为我!我让他当的,比他强的杀手,都被我杀了!”

            说这些的时候,大姨妈的表情极端平静,平静得如贵妇人在谈论一朵牡丹的惊艳,仅此而已。

            究竟是为什么,爆秃很想问。他却没有问。

            还是在搓手。

            是时候了吗?是时候了吧。

            这样的机会,不能再等了。

            “其实,今天我也给大姨妈带来了样好东西。”
        


        47楼2006-04-0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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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对于“?菖?菖”的定义,本身就是这样泛泛笼统而多种类型。哪怕是现在的落落,也会由于“每天凌晨四点,都会在万籁俱寂的小区穿一袭红衣去24小时便利店买饮料”而被保安认识了。

             在他和我爸爸说到“我晓得她啊”的时候,在那一刻,我真的非常非常开心。

             [七]

             没有出版《年华是无效信》之前,也许我家里最有名的人物应该是妈妈吧(当然现在她也不差)。属马的特性在她教师的职业上很好地体现出来。而我就总是以“懒散摊着”的状态看她忙于读书,忙于研究,忙于开课,慢慢她就走到了这个职位上最好的位置,也收获了许多荣誉奖状。据说学校里的人也都很服她。

             妈妈真的一直是家里最拼搏的人。而且加上一定运气的辅佐,我就亲眼看她如何变成行内出名的人物。

             而与此同时,她对我的教育也同样夜以继日地进行。她说人要有所成,不要浑浑噩噩,要有计划,要能吃苦,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大概 )。

             但你说,身为一代动漫爱好者加年度懒散之王的我,怎么会轻易地听进去呢。那种好好读书+名牌大学+功成名就的路,听起来就是“无趣”两字。

             爸爸在奋斗,妈妈在奋斗,我持续在漫无目的的人生中。

             [八]

             如果那时有个冥冥中的声音问我:“你想出名吗?”

             ……我可能会觉得那是闹鬼吧。

             [九]

             没人这么问过我。自己也没想过要问自己。好像成功的将来不一定用“出名”就可以一言蔽之的。所以当时并没有急吼吼地就把这树立成未来的一个目标。

             因为对于实际的我来说,好像银行职员才会是终生的奋斗方向吧。

             [十]

             初中以前接触过最“有名”的人,大概就是学校里的某个小女孩了。因为长得特别像金铭,所以似乎有电影剧组找到她。消息传开时,堪称沸腾。很快各种各样的消息在原本乏味的学校里飞速滋长。好比那个女孩的父亲其实做到什么什么官,是他托了关系的啦,好比那个女孩的数学成绩其实是作弊来的啦……

             即便原本没有兴趣的人,也会在这样舆论的风潮里被逐渐推动。于是,哪些真的,哪些假的,哪些好的,哪些坏的,都在空气里被尽情地融合搅拌了。

             我曾在回家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女生。其实她也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并不见得眼睛就抬得高些或者说话声就响点。

             可那时就止不住地觉得“她确实白了我一眼”或“她确实在高声宣扬自己的近况”了。

             为什么呢?

             这么无聊的。

             [十一]

             后来小女孩怎么样了?

             谁知道……

             又不是要写她的“?菖?菖之后”。

             [十二]

             那往后,是怎么渐渐因为“喜吃苹果”或“半夜买饮料”之外的原因而被别人知道了呢。离开了堪称一败涂地的学校后,终于走上了自己希望中的行业。或许由于那是我真心喜欢的领域,不用考查你的数学定理和物理规律,只消你头脑灵活地搞笑或是条理清晰地分析就行了。

             多好啊。我喜欢关于动漫的一切。所以要去评论它们,是根本没有任何问题的。也就是那个时候,随着杂志的发行,开始收到读者来信。最初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类似的快乐里,那是与出名还没有关系的,单单是“出门遍地是朋友”般受到肯定的喜悦。

             当时已经用起“落落”这个笔名,有许多人,在网上,或生活里,都会说:“哦,落落吗,你好啊。”

             [十三]

             我很好啊。

             很好!

             [十四]

             好像写到这里,也找不到所谓“?菖?菖”的切入点,说到底我并没有能称得上“?菖?菖”的经历,而如果把它宽泛到“有很多人知道你”,在我感觉则是“也没有很多人知道啊”。更何况,但凡是出书的人,都会被人知道吧,连麦当劳南京东路餐厅里有个很英俊的帅哥,也已经被很多人知道了啊。

             即便会被说成“啧啧,都这样了还不满足”,可也得让我从盒饭与方便面的生活里找到所谓“?菖?菖”的感觉嘛。
          


          51楼2006-04-0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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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

               不说这些了,越抹越黑。

               [十六]

               那说什么呢。落落是,习惯一个人逛马路,喜欢一个人出门,一个人家里待着——虽然和朋友一起唱K也很开心,一起谈论八卦也很开心,但无奈过于违背我本意的是,如果可以,我也许真的会希望一直这么一个人待下去,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胡思乱想,也有同样安静的氛围让我把这些念头逐一消化。

               我一直都是习惯从热闹的聚会里拔腿逃跑的人。

               所以,说到这些,是想表明,这个名叫“?菖?菖”的东西,实在与我的属性完全不符。而它带来的各种副产品,甚至让还谈不上“?菖?菖”的我都倍感压力。

               [十七]

               说倍感压力是文艺的方式。

               其实就是讨厌。

               [十八]

               托《年华》的福,让知道有“落落”这号人的群面被打开了很大一个口子。很多人都算得上是第一次接触我。我在他们面前不过是两个字的符号。关于人和人的接触本身就必须包含长时间的沟通,而这样片面的相交,给我的感觉则是“好喧闹啊,受不了了唉”。

               嗯,是有点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味道。

               我也很努力地装出“唉,大家一起哈痞啦”的表情。

               [十九]

               如果换作早几年前,也许作为一个写稿的人不需要被关注到除了文字外的太多东西。又不是歌星,又不是演员,文字工作者一直是很低调而沉默的!他们默默耕耘,吃的是草,挤的是奶!

               不过所谓时日大变,什么都偶像化的时代早已来临。然后呢,与之前有什么不同?

               你说呢?

               [二十]

               从很早以前就谈不上是有大出息的人。什么都磨磨蹭蹭地不肯主动去做。要别人又推又拉又鞭抽。又不喜欢热闹的地方,坐在沙发上看一天的电视就好。当然必要的交流还是需要的。可我又很怕生。面对生人时不是假笑得太过分,就是冷漠得够可以。

               想想要对大众微笑微笑再微笑,真的很有难度(况且我的牙还不够白!)。

               [二十一]

               和朋友谈到,我的理想是做幕后工作,好比电视台的编导啦,杂志的策划啦( 唉,梦想梦想而已,我没学历进去嘛TAT )。很大程度是受了日剧的影响吧,觉得那些拉风的女强人们在行内呼风唤雨游刃有余的样子非常帅。啊啊,是我这种一天到晚摊在家里吃着方便面的人赤脚也追不上的。

               而换作在幕布面前,接受大众考验的主持人或歌星,这份压力却不是我乐意接受的( 纯属意淫……)。也许走在路上会有许多人签名吧,会有很多人关注你又和哪个男明星吃过饭了吧……但无论怎么考量,好像还是幕后黑手类的工作性质更吸引我啊——完全就像深不可测的武林高手,而他们多半时间只扮演着路边的乞丐。

               ……我不想扮乞丐,但能低调地走在马路上,谁也不认得的时候,心里却在暗暗美着“哼,其实你们谁也不知道,我跺一跺脚就……”这该有多好啊。是我至高无上的梦想!( 指!)

               [二十二]

               《年华》大卖后很好地缓解了我的某些困难,也让人感觉到信心。这都是毋庸置疑的。我想没什么比能够看到自己的书更让人快乐的事了。谢谢让我实现这一梦想的所有人。

               也收到EMAIL,谈感受什么的,因为害羞,我总是不知道该回什么。千篇一律说“谢谢”好像会被认为不诚恳,那就干脆逃走了。

               所以我终究要表达的是,虽然很多莫名而片面的关注让人觉得非常别扭——实在不能习惯因为文字以外的原因跑来冲自己指手画脚JJWW的人,但,我们也要看到社会光明的一面嘛,因为无论怎样,哪怕我就厚着脸皮冒充一会“?菖?菖之后”的人好了,在那些明白我想说的话的人中间,他们始终给予了我友情一般可靠的力量。

               [二十三]

               其实真正在签售的时候只会觉得拘束,虽然中间会乘着空隙搞两个笑,不过终究还是比较紧张的。这就又是所谓“?菖?菖之后”带来的副作用吧,要知道撑着“干笑”的皮囊并不是快乐的事,而我每次坐在桌子后面的感想往往就是“好想回家吃西瓜啊!”或者“好想回家吃馋嘴蛙啊!”之类家常而低俗的念头。

               不过,为了卖书,也没办法啦。

               只是“希望书卖得好,就会有更多人知道你”的定理让我十分为难。“能不能只有书大卖而人不红的方法啊?”又被人指责说“你想得美!”

               唉,好啦好啦,有所得必有所失嘛。我也知道的。

               [二十四]

               写这个“?菖?菖之后”的文章要面临双重矛盾。说自己已经?菖?菖了吧,觉得也太装模作样了,会被人耻笑的。但老是掩着藏着说“我根本没有?菖?菖啊”时,好像又很容易落进“你这个贪婪的家伙”的舆论里。

               不过这些并不是我想说的全部了。

               从很小的时候起,你们所知道的这个落落就是没有很大志气的,抓着唯一“语文成绩稍微好点”的救命稻草在家人和老师的压力下苦苦生存的家伙。或许是那时的诸多心理创伤让我变成现在这样歪歪扭扭心思不正的人。而文字就是我唯一能够表达的出口了。

               有很多次被急速的打压刺激到而痛哭的经历,也有迷惑到离家出走的过去,有到现在也解不开的人性中的弱点。那些都是藏在很深的皮肉下面的东西。甚至连我自己也不能常常感觉到,只在特定的时候它们才会露出端倪。

               就这样,从《岛》开始,到《年华是无效信》,我面对着一个陌生而庞大的读者阶层,还是用自己的文章,尝试与他们沟通。

               有不少人看见了。

               其中一部分人明白了。

               我总是看不见他们所有人的样子,不明白他们所存在的地点。但唯一明白的,假设我真的是已经?菖?菖了的人,那么,?菖?菖所带给我最重要的东西,就是让那些可能拥有与我类似心境的人,更容易地找到我。

               “喂,我在这里。”

              毕竟,一直以来的希望是起码还能用文字,找到曾经和我有着相同感觉或经历的人。就像在情绪最混乱不安的高中时,曾经紧紧捏着陈丹燕的书,因为发现有人窥视到自己的秘密而变得安心而又焦虑。于是,后来的某一天,我也拙劣地学习着,希望能在文字铺成的铁轨上,迎来他人的列车。

              就像举着手里的标牌走在人群里,遇见一个个停下来对我说“哦,你想找的是我吗”的人。

              就是这样的感觉。

               [二十五]

               我找的就是你呀。

              这是我冒着被许多无关的人知道的危险,寻来的你啊。

               [二十六]

              你好吗?

               我。我还不错吧。


            52楼2006-04-0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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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无论哪个部分,他们都差异迥然。

                  可当这一切被放到相差“两岁”和“十多厘米”的位置上,那些毫无共同点的特质却被微妙地连在了一起——

                  一个像是哥哥。

                  一个就是弟弟。

                  虽然夏圣轩和夏政颐并不是什么兄弟。

                  甚至他们连半点血缘关系也没有。如果勉强要划出什么类别的话,那么只有“邻居”这个称呼才是最恰当的。或者再深入挖掘一点,两家的长辈是交情甚好的同行。因而,后来那些附加的“哥哥般的圣轩”或“弟弟般的政颐”之类,不过是对他们两岁年龄差的补充而已。当然这个补充是显得过于热情了点。

                  只因为误解的人太多。

                  亲眼看见政颐母亲带着孩子搬到这条街上来的人也许不会迷惑,可他们喜欢说的“这真像是缘分”也有些浪漫得无厘头。而更多的人则在听说圣轩和政颐的名字后直觉地问“你们是兄弟吧?”有时候甚至连垫尾的问号也不加,干脆用上肯定句式。

                  从最初一个个解释,到后来逐渐无视,圣轩也理解他人为何会产生这种偏差认知。更何况,在政颐一家搬来六年后,他们已经变得像一对真正的兄弟。

                  也就无需再作说明。哥哥就哥哥好了。弟弟,也确实是弟弟。

                  因为庆祝圣轩的录取,夏先生晚上做了很多菜。圣轩坐下后,想起什么,问道:“我去喊政颐来么?”

                  “哦,好啊。他妈妈在的话,一块请过来吧。”

                  得到了赞同的回答。

                  结果,政颐妈妈正要出门加班,男孩就更顺利地被接了过来。

                  夏先生为两个孩子放弃了此时的新闻,特意换到动画频道。圣轩原本对这类节目兴趣不大,可也逐渐地被政颐带引过去。两人对着屏幕指点起来。圣轩和政颐支持的人物不同,不缺少辩论的话题,可终究因为一个比另一个年长两岁的原因,这类分歧也就在“不同他一般见识”的意念中被圣轩硬性抹杀了。

                  尽管在心里也会有些痒痒。

                  不过,“政颐是弟弟呀”。该让就让。不是吃亏不吃亏的问题。

                  席间夏先生自然地问起圣轩新学校的情况。父子俩一言一语地说着。最后那位骄傲的父亲忍不住说出“我问过你们老师,你的成绩在全市也能进前十!”圣轩心里想着“这很正常吧” ,注意到之前一直盯着电视的政颐突然回头看向自己,问他:

                  “怎么了?”

                  “嗯——”小孩摇了摇头,却还是跟进一句,“真的好厉害啊——”

                  “……”为掩饰脸上一丝不自然,圣轩赶紧塞进两口饭。

                  旁人的称赞是夏圣轩十六年成长至今一直不曾或缺的东西,到后来他对这类褒扬也早已麻木,可从夏政颐口中说出的类似句子,依旧会让他感觉到某种尴尬,或是紧张。

                  它们综合起来,就成了压力。

                  圣轩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在意来自政颐的看法,时日的历练早已将他锻炼成自立的少年。却偏偏的,政颐每次那非常坦白的崇拜眼神,都会让他感觉到肩背一丝莫名的不适。

                  明明那只是小孩子的单纯判断。

                  却变得不那么单纯。

                  好像是背负了多余的重量,怎么也卸不下来。

                  哪怕进入高中后毫无异议地被推选为班委,夏圣轩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居然也是“政颐不会失望了吧”。莫名其妙就给自己添加的一个任务,以及完成它之后那奇异的轻松,都无法解释。当然,等作为新任班长走上台去发表就职演说,夏圣轩又恢复成一贯冷静智慧的自己。

                  与他一同当选的副班长,名叫谢哲的男生甚至在之后调侃着:“我不得不说你绝对是个假扮高中生的中年人。”

                  圣轩回答道:“比起‘中年人’,‘假扮高中生’的‘中年人’才是更具票房吸引力的不是么?”

                  这天圣轩放学回家后接到父亲的电话,说工作要忙到很晚,不能回来吃饭。挂了电话正准备下厨的男生像被什么提醒到,走出家门,一直到二十米外另一户住宅前按下了门铃。里面正响成一片的电视游戏声立即戛然而止,片刻后那张充满不安的脸从门后小心地探了出来。
              


              54楼2006-04-0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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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看见圣轩后明显松了口气的神情,“我还以为——”

                    “以为是你妈妈么?”

                    “嗯……她明明说自己加班的。”

                    “哦。”就知道是这样,两家家长在同一个岗位工作,倘若圣轩的父亲加班,那政颐的母亲多半也会如此,“那你来我家吃饭吧。”

                    政颐飞快地点头,又问:“我把游戏机抱过来可以吗?”

                    “不行,想带游戏机就别来吃饭。”

                    露出困扰表情的小孩子痛苦地思考了半天,终于决定:“——不带就不带。”

                    能够将全球销量超过千万的某游戏主机甩在身后的,是夏圣轩堪比半个饭店师傅的烹调手艺。而这个罕见优点的养成有相当一部分原因要归功于小两岁的夏政颐。当政颐随他母亲搬来没多久,还很年幼的圣轩就从那个临到傍晚却还在路边东挖西挖的新邻居身上感觉到什么。

                    虽然以典型的孩童思维决定了“不要和野孩子接近”,却架不住父亲和对方家长的熟悉,很快政颐在他妈妈忙碌的时候被接到了圣轩家。

                    或许在最初时曾经对这一变化感觉过恼怒,有若自己的领域被外来者入侵般的愤恨,可终究这种应当的情绪在随后消失于无形了。

                    果然还是因为那句“政颐比你小两岁啊,你要有点哥哥的样子”。

                    开始把自己也很喜欢的芝士蛋糕留出一多半给政颐,同时渐渐放弃机器人玩具的“使用权” ,甚至于,当几年后夏圣轩的父亲也因为工作提拔原因变得同样异常忙碌时,由圣轩带着政颐解决食物问题的情况变得多了起来。从最初半年都带着这个“弟弟”吃楼下的面馆,到有一次政颐或许是因为食品卫生的问题发了烧后,圣轩不再相信旁人的力量,转而依靠自己。

                    两家的长辈并不知道他俩尝试过多少失败品,后知后觉的圣轩父亲偶尔才会发觉冰箱里一下子少了九个鸡蛋,但他所做的也不过是再补仓十个,没有深入探询过。等到某天这位父亲过起生日,突然发现一桌的菜都出自孩子之手时,圣轩已经成为了远远超出他想象的优秀而冷静的少年。

                    这样的变化不仅限于厨艺或生活里的其他技术,甚至因为自知资质尚浅,一脸小屁孩的青涩无法震慑住某些可能的危险,一直以来,圣轩都以同龄人难以揣摩的演技努力把自己的神情扮演得更成熟一些。以至于最后不知是本性使然还是毒副作用,他真的成了外人眼中不同凡响的少年,存在感日复一日地强烈,拒人百里也成了千里,没有什么妥协的余地。

                    直接的受影响者,就是年幼两岁的夏政颐。

                    连政颐自己也不曾察觉地,对这个“兄长”的所言所行保持相当的信服。

                    丝毫没有考虑过——他们明明不是兄弟关系。

                    是什么在其中微妙地把他们定义在这个维系里。

                    高中开学没多久,除却对名校沉重课业和光环压力的那部分感知外,圣轩还察觉到某种滑稽的气氛。

                    首次是发生在新的一年级各班班委诞生后召开的会议上,列席者为每班的正副班长。等圣轩和谢哲前后踏入会议室时,不由被那个场景吓了一跳——全年级八个班里,只有圣轩所在的一班,选出的两个班委都是男生。剩下的十四人清一色都是女孩子。

                    从当时或明或暗不断投射过来的眼神就可以知道,两个男生的组合在这里显得多么突出。

                    随后的,因为工作上的关系,和谢哲逐渐变熟络的圣轩总会在两人聊天时感到来自周围奇异的注意。

                    “……她们在看什么?”终于按捺不住的圣轩把疑惑提了出来。

                    “嗯?——哦……”听明白句意后,谢哲突然笑出声,同时抬起右手勾过圣轩的脖子,用几乎蹭住他耳朵的距离凑近说道,“她们在鉴定……”

                    “鉴定什么?”发现伴随这个动作,外界视线好似被点着般变得瞬间炙热,圣轩更加迷惑了。

                    “鉴定我们是不是合适的一对呀!”男生笑着拍过他的肩。

                


                55楼2006-04-0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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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由分说架开对方的手,圣轩冷冷地皱起眉:“真是失败的玩笑。”

                      可与他心里的嫌恶不同的是,似乎女生们真的对于班里这样一对班委组合有着享之不尽的视觉索取。哪怕圣轩需要和谢哲一起去学生会报到,走在路上也会感到来自背后的诸多目光。他虽然努力以冷淡的无视予以反驳,但内心还是常常对这一“潮流”感到哭笑不得。更让他恼火的是与自己的态度截然相反,性格顽劣的谢哲将之视为“乐趣” ,时不时靠过来故意搅乱旁人视线。

                      只不过类似的状况等某天政颐来到圣轩所在的高中找他后,又发生了一点变化。

                      “班长……刚刚来的,是你亲戚吗?”代表班内大部分好奇者的女生终于鼓起勇气站出来。

                      盯着对方有所期待的脸孔,圣轩思考了一下说出最合适的答案:“不,只是邻居而已。”

                      “啊……”

                      “怎么?”

                      “呀,没什么……因为看你们很亲密,还以为是你弟弟。”感觉有些失语的女生连忙补上一句,“……是个很漂亮的男生啊。”

                      “嗯。”

                      “不是兄弟么?吓我一跳!”谢哲也曾在后来发表过意见。

                      “干吗?”

                      “差点妒恨你家的遗传因子啊,‘腥风血雨两兄弟’之类的。”

                      “那你算什么?”

                      “‘遭遗弃的苦命人’啊。”

                      五年,不,也许只用两年,政颐就会成长为标准的英俊少年。或许是许久没见他以学生模样出现——平时总是以“邻居家不成器的小鬼”身份露脸——连圣轩也对他的偶然造访感觉到些微的惊讶。

                      明显比家里要清爽许多的头发,以及非常合身的学校制服。

                      说话间五官漂亮的变化。

                      圣轩突然明白为什么在和政颐说话时,会有那么多人热烈地把他们打量。十六岁和十四岁的两个少年,加在一起后意义会变得极具蛊惑力。

                      那么,也许只要两年。

                      两年后。

                      有一次,圣轩曾在政颐的家里碰见过他的一堆同学。全是小两岁的男孩女孩,看见他这个陌生人还有点见到长辈般的紧张感。而当被问到“这是你哥哥吗?”时,政颐不假思索地回答了“嗯” ,让圣轩听着有点惊讶。随后一想,也许在对方的思维里,“哥哥”这类定义,并不一定要靠血缘来维系的,“比自己大两岁” ,“就是哥哥咯” ,非常直来直去的想法。

                      但是政颐又把圣轩作为隆重推介的对象,语气里的炫耀成分暴露无遗,好像那些“会打篮球会游泳” 、“连年成绩进前三”的事迹都是他自己的一样。

                      却有小孩子在完成对“这位兄长”的崇敬后,没心没肺地说了一句:“你哥哥要比你强很多啊。”

                      就这样的一句,却让政颐感受到同意也不是反对也不是的矛盾,直到他想起那个通用的值得原谅的理由来:

                      “是啊,我要小两岁呢!”

                      所以理所当然要弱一点啊。也不意味着两年后就不出色吧?

                      圣轩曾经想象过与自己此刻同龄的政颐。两年后,还很天真幼稚的男生变得渐渐成熟起来,开始散发出更多光彩的样子。但在他眼前出现的不是此刻十六岁的自己,就是此刻十四岁的政颐。中间是空白一片。没有一张连接的过渡画面。

                      时间在其中傲慢地抹去了所有想象的可能。

                      傍晚的时候,政颐妈妈请圣轩过去吃饭。看来像是对自家孩子一直受圣轩照顾的回礼,不过等圣轩踏进对方乱成一团的厨房,却立刻错觉自己出现在这里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帮助对方“扎螃蟹”。

                      比起显得手足无措的女子要稍微强些的,是政颐正蹲在地上把逃离的铁钳将军们抓回去。毕竟是男孩子的缘故,胆子要大些。不过当碰到技术要求极高的“捆扎”项目,就只能由圣轩出马了。

                      挽起袖子,把棉线一头咬在嘴里,圣轩用眼神微笑着表示“我来就好,阿姨不用客气”,利落地伸出手去抓起一只,把它那强劲而不安分的腿肢团拢到一起后,快速将棉线另一头结实地在蟹身上打起十字。
                  


                  56楼2006-04-0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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