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cos吐槽吧 关注:1,781贴子:19,928

【有种就承认】路行鸟(真名刘家鹏)有种就承认以下是你本人发的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IP属地:湖南1楼2013-05-08 08:04回复
    有能力你自己去证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在自己忙的时候找不自在?证据这东西就是自己收集然后自己证明真实性。你收集的证据你自己都不能确定还上诉什么。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05-08 08:42
    收起回复
      呵呵 @路行鸟2009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05-08 09:55
      回复
        第一,我说了七月十号以后我才会回应你,因为此前我要忙比赛的事,你以为靠这种小手段就扰乱我的工作,你没这能力更没这资格,你除了在贴吧上吠,看来也没什么办法。
        第二,你也不用捏造电话对话内容,你被那么多人呸,心理不舒服是正常的,所以自己捏造点言论出来自慰,我理解你,你也就剩下这点高潮的手段了,真可怜。
        第三,你这个月有没有空关我屁事,既然是你要起诉我,你是没有资格让我签署任何文件的,如果说我不签字你就没法起诉我,那只能证明你根本就是在瞎胡闹。不过也不奇怪,三年来你哪次不是在瞎胡闹?
        第四,我会再发布一个声明,然后对于你的帖子不会再做任何回应,免得污染其他人的视线。


        IP属地:广东5楼2013-05-08 10:08
        收起回复
          有必要发到吐槽吧来么?这里不欢迎泥谢谢


          IP属地:美国来自iPad6楼2013-05-08 19:11
          回复
            MS没太懂为什么……谁能给我个简版的?


            IP属地:湖南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3-05-08 19:34
            收起回复
              贱人旅行鸟,看到没,别人只是骂人,你可是直接毁谤,罪责可大多了,只要你敢认那两个帖子,我立马就起诉你!!!你个做了不敢认的孬种!!!


              IP属地:湖南8楼2013-05-09 13:43
              收起回复

                起诉方式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实是否存在,需要证据证明。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因此,原告在书写起诉状时,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的理由,都应该提供证据证明。提供书证、物证的,应在递交起诉状时一并递交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住址,便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对。人民法院记录原告的口诉,必须逐一问清上述内容,记入笔录。


                IP属地:湖南10楼2013-05-10 08:29
                收起回复
                  醒来签到看完这个。。。。我发现我更困了。。。。。眼前一团文字。。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3-05-10 10:09
                  收起回复


                    IP属地:湖南13楼2013-05-10 13:02
                    回复
                      太长不看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3-05-11 16:18
                      回复
                        好慢好慢好慢


                        IP属地:湖南15楼2013-05-14 10:24
                        回复
                          七月十号。。。鸟叔鸟叔~~带我去围观好不好【扑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3-05-17 22:18
                          回复


                            IP属地:广东22楼2013-06-30 15:41
                            回复
                              事情怎么好像搞大了…表酱紫…QAQ


                              来自手机贴吧23楼2013-07-04 09:54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