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许多马克思主义学者对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都进行了研究,其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堪称这个领域研究的“鼻祖”。而列宁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取得了胜利,在世界上建立了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应用于实践当中,还致力于对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研究,对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有深刻的见解。本章在具体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三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的基础上,全面概括分析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的基本内容。
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的论述
1.1 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爱情观
恩格斯将爱情归结为“人们彼此间以相互倾慕为基础的关系”。他考察了人类社会家庭,认为任何事物,都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人们有关爱情的观念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预见,现代的专偶制家庭,“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而婚姻家庭的基础,也将随之变化。恩格斯通过对大量的历史材料进行分析,认为婚姻家庭不是从来就有,性爱(即爱情)因素并非自古存在。在人类刚脱离动物界的最初阶段,生产力非常落后,人们为了抵御外界和扩大人口进行再生产,把原始人的自然性欲摆在了第一位,这时根本没有婚姻家庭可言,更不要提爱情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群婚制和偶婚制这两种婚姻形式。在这两个阶段,异性间的结合还没有性爱因素,只是增加了限制男女双方间结合的习俗和观念。不过在这段时期,夫妻双方对感情的要求不断增多,为男女间性爱因素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爱因素的萌芽是在一夫一妻制阶段才出现的。“在中世纪之前是谈不到个人的性爱的。”然而中世纪的这种性爱萌芽是“以通奸的方式接着前进,” “这种力图破坏婚姻的爱情,到那种应该成为婚姻基础的爱情,还有漫长的路程,这段路程是骑士们永远走不到尽头的。”恩格斯认为,“现代的性爱,同单纯的性欲,同古代的爱,是根本不同的。”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性爱首先是以双方处于平等地位的互爱为前提,而且这种性爱的程度既强烈又持久。
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许多马克思主义学者对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都进行了研究,其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堪称这个领域研究的“鼻祖”。而列宁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取得了胜利,在世界上建立了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应用于实践当中,还致力于对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研究,对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有深刻的见解。本章在具体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三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的基础上,全面概括分析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的基本内容。
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的论述
1.1 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爱情观
恩格斯将爱情归结为“人们彼此间以相互倾慕为基础的关系”。他考察了人类社会家庭,认为任何事物,都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人们有关爱情的观念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预见,现代的专偶制家庭,“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而婚姻家庭的基础,也将随之变化。恩格斯通过对大量的历史材料进行分析,认为婚姻家庭不是从来就有,性爱(即爱情)因素并非自古存在。在人类刚脱离动物界的最初阶段,生产力非常落后,人们为了抵御外界和扩大人口进行再生产,把原始人的自然性欲摆在了第一位,这时根本没有婚姻家庭可言,更不要提爱情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群婚制和偶婚制这两种婚姻形式。在这两个阶段,异性间的结合还没有性爱因素,只是增加了限制男女双方间结合的习俗和观念。不过在这段时期,夫妻双方对感情的要求不断增多,为男女间性爱因素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爱因素的萌芽是在一夫一妻制阶段才出现的。“在中世纪之前是谈不到个人的性爱的。”然而中世纪的这种性爱萌芽是“以通奸的方式接着前进,” “这种力图破坏婚姻的爱情,到那种应该成为婚姻基础的爱情,还有漫长的路程,这段路程是骑士们永远走不到尽头的。”恩格斯认为,“现代的性爱,同单纯的性欲,同古代的爱,是根本不同的。”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性爱首先是以双方处于平等地位的互爱为前提,而且这种性爱的程度既强烈又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