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信侵犯学生消费权利
1、湖南湘潭不按住宅用户资费标准,在湘潭大学推出不合理消费标准即:30元限时35小时同时还限制流量(上行下行总量不得超过2G).
2、依据国家信息总局对住宅用户的资费标准,我们学生在住宅区上网应享有包月包年的消费权利。
3、国家信息总局没有发布过在各大高校只能有一种消费模式。(30元限时限量)
4、国家教育部也没有发布过各大高校在校学生不能包月包年上网的规定。
5、根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明文规定:消费者有权力选择自己的消费方式。
6、就现在湘潭大学的住宿环境而言,我们广大学生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来自互联网,而湘潭电信的这种无理做法不仅违反了国家信息总局制定的资费标准,还极大的打击了我们广大学生获取信息的积极性。
投诉编号:TS18334
投诉人:张龙翔
产品名称:宽带上网
产品型号:
销售商家:湖南省湘潭电信
出厂厂家:
投诉类型:电信、移动通讯
发布时间:2006-04-05 21:49:28
湖南电信处理结果:湘潭电信宽带业务服务对大学只提供一种消费模式的原因如下:在部分湘潭高等学府中,学校为满足师生通信需求,通过对几家电信运营商通信技术力量和服务质量比较后,与湘潭电信达成通信合作协议。为方便大学学生上网浏览获取信息,学校与湘潭电信共同投资在校内布放了LAN方式宽带局域网。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以学习书本知识为主,其他方式学习为辅,同时也为保护学生的消费权益,针对学生具有流动性的特点,又在学校内推行了宽带上网卡,实行实时扣费。针对少数学生要求包月、包年使用宽带的要求,湘潭电信组织湖南科技大学、湘潭大学、工程学院等三所高校校方代表召开了协调会。会上,三所高校都明确表态学生在学校主要是完成学业,考虑学生自制力较弱,暂不同意在学校内推行宽带包月制。最后,一致决定对现行的学生宽带上网卡资费进行相应调整。目前,上网卡资费是面值35元,销售价为30元,可用于总流量2G或35小时的宽带上网。如其上网总流量达到2G(含上行、下行),或上网总时长达到35小时,则上网卡将使用完毕,自动作废。针对用户投诉,根据校方的意见,湘潭电信暂不在学校内推行宽带包月制。同时,湘潭电信将请校方积极配合,做好上网卡业务的宣传,让广大高校学生充分理解电信公司和校方的一片良苦用心。
1、湖南湘潭不按住宅用户资费标准,在湘潭大学推出不合理消费标准即:30元限时35小时同时还限制流量(上行下行总量不得超过2G).
2、依据国家信息总局对住宅用户的资费标准,我们学生在住宅区上网应享有包月包年的消费权利。
3、国家信息总局没有发布过在各大高校只能有一种消费模式。(30元限时限量)
4、国家教育部也没有发布过各大高校在校学生不能包月包年上网的规定。
5、根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明文规定:消费者有权力选择自己的消费方式。
6、就现在湘潭大学的住宿环境而言,我们广大学生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来自互联网,而湘潭电信的这种无理做法不仅违反了国家信息总局制定的资费标准,还极大的打击了我们广大学生获取信息的积极性。
投诉编号:TS18334
投诉人:张龙翔
产品名称:宽带上网
产品型号:
销售商家:湖南省湘潭电信
出厂厂家:
投诉类型:电信、移动通讯
发布时间:2006-04-05 21:49:28
湖南电信处理结果:湘潭电信宽带业务服务对大学只提供一种消费模式的原因如下:在部分湘潭高等学府中,学校为满足师生通信需求,通过对几家电信运营商通信技术力量和服务质量比较后,与湘潭电信达成通信合作协议。为方便大学学生上网浏览获取信息,学校与湘潭电信共同投资在校内布放了LAN方式宽带局域网。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以学习书本知识为主,其他方式学习为辅,同时也为保护学生的消费权益,针对学生具有流动性的特点,又在学校内推行了宽带上网卡,实行实时扣费。针对少数学生要求包月、包年使用宽带的要求,湘潭电信组织湖南科技大学、湘潭大学、工程学院等三所高校校方代表召开了协调会。会上,三所高校都明确表态学生在学校主要是完成学业,考虑学生自制力较弱,暂不同意在学校内推行宽带包月制。最后,一致决定对现行的学生宽带上网卡资费进行相应调整。目前,上网卡资费是面值35元,销售价为30元,可用于总流量2G或35小时的宽带上网。如其上网总流量达到2G(含上行、下行),或上网总时长达到35小时,则上网卡将使用完毕,自动作废。针对用户投诉,根据校方的意见,湘潭电信暂不在学校内推行宽带包月制。同时,湘潭电信将请校方积极配合,做好上网卡业务的宣传,让广大高校学生充分理解电信公司和校方的一片良苦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