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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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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
  
第一篇        更法 
第二篇        垦令 
第三篇        农战 
第四篇        去彊 
第五篇        说民 
第六篇        算地 
第七篇        开塞 
第八篇        壹言 
第九篇        错法 
第十篇        战法 
第十一篇      立本 
第十二篇      兵守 
第十三篇      靳令 
第十四篇      修权 
第十五篇      徕民 
第十六篇      刑约  [缺] 
第十七篇      赏刑 
第十八篇      画策 
第十九篇      境内 
第二十篇      弱民 
第二十一篇    御盗  [缺] 
第二十二篇    外内 
第二十三篇    君臣 
第二十四篇    禁使 
第二十五篇    慎法 
第二十六篇    定分 


1楼2007-07-02 20:48回复
     垦令第二
     
      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百官之情 
    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敝。农不敝而有 
    余日,则草必垦矣。 

      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官不敢为邪。民平则 
    慎,慎则难变。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则下不非上,中不 
    苦官。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则壮民疾农不变。壮民疾农不变,则少 
    民学之不休。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 

      无以外权任爵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 
    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勉农而不偷。民不贱农,则国安不殆。国安不 
    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而重使 
    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农无得粜,则窳惰之农勉疾。商无得籴 
    ,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则饥岁无裕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 
    则欲农。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 

      声服无通于百县,则民行作不顾,休居不听。休居不听,则气不 
    淫;行作不顾,则意必壹。意壹而气不淫,则草必垦矣。 

      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建缮。爱子不惰食,惰民不窳,而庸民 
    无所于食,是必农。大夫家长不建缮,则农事不伤。爱子不惰食,惰 
    民不窳,则故田不荒。农事不伤,农民益农,则草必垦矣。 

      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 
    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壹山泽,则恶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 
    草必垦矣。 

      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然则商酤少,民不能喜酣奭 
    ,大臣不为荒饱。商酤少,则上不费粟;民不能喜酣奭,则农不慢; 
    大臣不荒饱,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上不费粟,民不慢农,则草必 
    垦矣。 

      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 
    ,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五民者不生于境内,则草必垦矣。 

      使民无得擅徙,则诛愚乱农之民无所于食而必农。愚心躁欲之民 
    壹意,则农民必静。农静,诛愚乱农之民欲农,则草必垦矣。 

      均出余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不 
    可以辟役。而大官未可必得也,则余子不游事人。余子不游事人,则 
    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辨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 
    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知农无从离其故事 
    ,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知农不离其故事,则草必垦矣。 

      令军市无有女子,而命其商;令人自给甲兵,使视军兴。又使军 
    市无得私输粮者,则奸谋无所于伏。盗输粮者不私稽。轻惰之民不游 
    军市,盗粮者无所售。送粮者不私,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农民不淫 
    ,国粟不劳,则草必垦矣。 

      百县之治一形,则迂者不饰,代者不敢更其制,过而废者不能匿 
    其举。过举不匿,则官无邪人。迂者不饰,代者不更,则官属少而民 
    不劳。官无邪则民不敖,民不敖,则业不败。官属少则征不烦,民不 
    劳则农多日。农多日,征不烦,业不败,则草必垦矣。 

      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心。农恶商,商疑惰,则草 
    必垦矣。 

      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重者必当名,则农逸而商劳。农逸 
    则良田不荒,商劳则去来●送之礼无通于百县,则农民不饥,行不饰 
    。农民不饥,行不饰,则公作必疾,而私作不荒,则农事必胜。农事 
    必胜,则草必垦矣。 

      令送粮无得取僦,无得反庸;车牛舆重设,必当名。然则往速徕 
    疾,则业不败农。业不败农,则草必垦矣。 

      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饟食之,则奸民无主。奸民无主,则为奸不 
    勉。为奸不勉,则奸民无朴。奸民无朴,则农民不败。农民不败,则 
    草必垦矣。


    3楼2007-07-02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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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32.127.*
      去强第四
      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国为善,奸必多.国富而贫治,曰
      重富,重富者强;国贫而富治,曰重贫,重贫者弱.兵行敌所不敢行,强;
      事兴敌所羞为,利.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国多物,削;主少物,强.千乘
      之国守千物者削.战事兵用曰强,战乱兵息而国削.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三官者生虱官者六:曰"岁",曰"食";
      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三官之朴三
      人,六官之朴一人.以治法者,强;以治政者,削.常官治者迁官.治大,
      国小;治小,国大.强之,重削;弱之,重强.夫以强攻强者亡,以弱攻强
      者王.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
      无礼乐虱官,必强.举荣任功曰强,虱官生必削.农少,商多,贵人贫,商
      贫,农贫,三官贫,必削.
      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
      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
      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国用《诗》,
      《书》,礼,乐,孝,弟,善,修治者,敌至,必削国;不至,必贫国.不
      用八者治,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
      而不攻,必富.国好力,曰以难攻;国好言,曰以易攻.国以难攻者,起一
      得十;国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兴
      国行罚,民利且畏;行赏,民利且爱.国无力而行知巧者必亡.怯民使以刑,
      必勇;勇民使以赏,则死.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强,强必王.贫者使
      以刑,则富;富者使以赏,则贫.治国能令贫者富,富者贫,则国多力,多
      力者王.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三,削国刑五赏五.
      国作壹一岁,十岁强;作壹十岁,百岁强,作壹百岁,千岁强.千岁强
      者王.威,以一取十,以声以实,故能为威者王.能生不能杀,曰自攻之国,
      必削;能生能杀,曰攻敌之国,必强.故攻官,攻力,攻敌,国用其二,舍
      其一,必强;令用三者,威,必王.
      十里断者,国弱;九里断者,国强.以日治者王,以夜治者强,以宿治
      者削.
      举民众口数,生者著,死者削.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国富者
      强.
      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故曰:行刑重轻,刑去事成,国强;
      重重而轻轻,刑至事生,国削.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惠,惠生于
      力.举力以成勇战,战以成知谋.
      粟生而金死,粟死而金生.本物贱,事者众,买者少,农困而奸劝,其
      兵弱,国必削至亡.金一两生于竟内,粟十二石死于竟外;粟十二石生于竟
      内,金一两死于竟外.国好生金于竟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国
      好生粟于竟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
      强国知十三数:竟内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
      士之数,以言说取食者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藁之数.欲强国,不知
      国十三数,地虽利,民虽众,国愈弱至削.
      国无怨民曰强国.兴兵而伐,则武爵武任,必胜.按兵而农,粟爵粟任,
      则国富.兵起而胜敌,按兵而国富者王.


      4楼2007-08-25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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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32.127.*
        壹言第八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
        不可不抟也.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壹,
        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夫圣人之立法,化俗,而使民朝夕从
        事于农也,不可不变也.夫民之从事死制也,以上之设荣名,置赏罚之明也,
        不用辩说私门而功立矣.故民之喜农而乐战也,见上之尊农战之士,而下辩
        说技艺之民,而贱游学之人也.故民壹务,其家必富,而身显于国.上开公
        利而塞私门,以致民力;私劳不显于国,私门不请于君.若此,而功臣劝,
        则上令行而荒草辟,淫民止而奸无萌.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务者,强;能事
        本而禁末者,富.
        夫圣人之治国也,能抟力,能杀力.制度察则民力抟,抟而不化则不行,
        行而无富则生乱.故治国者,其抟力也,以富国强兵也;其杀力也,以事敌
        劝民也.夫开而不塞,则短长;长而不攻,则有奸.塞而不开,则民浑;浑
        而不用,则力多;力多而不攻,则有奸虱.故抟力以壹务也,杀力以攻敌也.
        治国者贵民壹,民壹则朴,朴则农,农则易勤,勤则富.富者废之以爵,不
        淫;淫者废之以刑,而务农.故能抟力而不能用者必乱,能杀力而不能抟者
        必亡.故明君知齐二者,其国强;不知齐二者,其国削.
        夫民之不治者,君道卑也;法之不明者,君长乱也.故明君不道卑,不
        长乱也;秉权而立,垂法而治,以得奸于上,而官无不;赏罚断,而器用有
        度.若此,则国制明而民力竭,上爵尊而伦徒举.今世主皆欲治民,而助之
        以乱;非乐以为乱也,安其故而不窥于时也.是上法古而得其塞,下修令而
        不时移,而不明世俗之变,不察治民之情,故多赏以致刑,轻刑以去赏.夫
        上设刑而民不服,赏匮而奸益多.故民之于上也,先刑而后赏.故圣人之为
        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
        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故圣王之治也,慎为,察务,归
        心于壹而已矣.
        错法第九
        臣闻: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举事而材自练,赏行而兵强.此三者,
        治之本也.夫错法而民无邪者,法明而民利之也.举事而材自练者,功分明;
        功分明,则民尽力;民尽力,则材自练.行赏而兵强者,爵禄之谓也.爵禄
        者,兵之实也.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道明.道明,则国日强;道幽,则国
        日削.故爵禄之所道,存亡之机也.夫削国亡主非无爵禄也,其所道过也.
        三王五霸,其所道不过爵禄,而功相万者,其所道明也.是以明君之使其臣
        也,用必出于其劳,赏必加于其功.功赏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民
        尽力以竞于功,则兵必强矣.
        同列而相臣妾者,贫富之谓也;同实而相并兼者,强弱之谓也;有地而
        君,或强或弱者,乱治之谓也.苟有道,里地足容身,士民可致也;苟容市
        井,财货可聚也.有土者不可以言贫,有民者不可以言弱.地诚任,不患无
        财;民诚用,不畏强暴.德明教行,则能以民之有为己用矣.故明主者用非
        其有,使非其民.
        明王之所贵,惟爵其实,爵其实而荣显之.不荣,则民不急列位;不显,
        则民不事爵;爵易得也,则民不贵上爵;列爵禄赏不道其门,则民不以死争
        位矣.人君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
        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
        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敌矣.
        人君有爵行而兵弱者,有禄行而国贫者,有法立而乱者.此三者,国之
        患也.故人君者先便请谒而后功力,则爵行而兵弱矣.民不死犯难而利禄可
        致也,则禄行而国贫矣.法无度数,而事日烦,则法立而治乱矣.是以明君
        之使其民也,使必尽力以规其功,功立而富贵随之,无私德也,故教流成.
        如此,则臣忠,君明,治著而兵强矣.故凡明君之治也,任其力不任其德,
        是以不忧不劳,而功可立也.
        度数已立,而法可修.故人君者不可不慎己也.夫离朱见秋豪百步之外,
        而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而不能以多力易力.夫圣人之存体性,
        不可以易人,然而功可得者,法之谓也.


        8楼2007-08-2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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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32.127.*
          二者成朴,必削.是故兴国不用十二者,故其国多力,而天下莫能犯也.兵
          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朝廷之吏,少者不毁也,多
          者不损也,效功而取官爵,虽有辩言,不能以相先也,此谓以数治.以力攻
          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亡百.国好力,此谓以难攻;国好言,此谓
          以易攻.
          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利出一
          空者,其国无敌;利出二空者,国半利;利出十空者,其国不守.重刑,明
          大制;不明者,六虱也.六虱成群,则民不用.是故兴国罚行则民亲,赏行
          则民利.行罚,重其轻者,轻其重者一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
          刑去事成;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圣君知物之要,故其治民有至要,故执赏罚以壹辅仁者,必之续也,圣
          君之治人也,必得其心,故能用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
          圣君独有之,故能述仁义于天下.
          修权第十四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日法,二日信,三日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
          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君臣释法任
          私必乱.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制独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
          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故上多惠
          言而不克其赏,则下不用;数加严令而不致其刑,则民傲死.凡赏者,文也;
          刑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约也.故明主任法.明主不蔽之谓明,不欺之谓
          察.故赏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远,不违亲近,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
          上.
          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先王县权衡,立尺寸,
          而至今法之,其分明也.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短,虽察,商贾
          不用,为其不必也.故法者,国之权衡也.夫倍法度而任私议,皆不知类者
          也.不以法论知,能,贤,不肖者,惟尧;而世不尽为尧.是故先王知自议
          誉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赏之,毁公者诛之.赏诛之法,不失
          其议,故民不争.不以爵禄便近亲,则劳臣不怨;不以刑罚隐疏远,则下亲
          上.故授官予爵不以其劳,则忠臣不进;行赏赋禄不称其功,则战士不用,
          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则臣
          以言事君.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
          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故尧,舜之位天下也,
          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
          明于治乱之道也.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
          天下治天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今乱世之
          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
          故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谚曰:
          "蠹众而木析,隙大而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下离
          上者,国之"隙"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蠹"也.故有"隙",
          "蠹"而不亡者,天下鲜矣.是故明王任法去私,而国无"隙","蠹"矣.


          10楼2007-08-2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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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142.146.*
            外内翻译


            18楼2008-05-28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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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翻译啊


              19楼2009-08-02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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