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知情医生”的这篇帖子是他从另一帖子“为什么清华支付了朱令的巨额医药费?”中的回复帖子中整理集中而来!
请看他在原来的帖子“为什么清华支付了朱令的巨额医药费?”中的回复和网友“陪审团”对他的答复!
在原来的帖子“为什么清华支付了朱令的巨额医药费?”中可以明显的看出,“知情医生”是如何在与他人的狡辩中,发挥他的无耻的编造能力,完成以上荒谬的大贴!
网友“陪审团”对他的答复已经把他的破绽暴露出来了!
网友“陪审团”对他的答复已经把我想说的都说了!
现将网友“陪审团”对他的答复重贴给你看!但是如果你没学过医,你可能真的看不懂!
——---------------------------------
11 回复:为什么清华支付了朱令的巨额医药费?
楼,请你不要亵渎医生这两个字了,换个名字去好么?
神经破坏和损伤是铊和铅中毒的标志性的后果.这里
是抓凶手的不是让你来陷害医生和清华的.
作者: 陪审团 2006-4-12 13:05
-----------------------------------
23 回复:为什么清华支付了朱令的巨额医药费?
17楼,你是那凭良心的人么?如果我中文理解能力没有错的话,你在8楼是说:
协和是拿朱令做神经中枢的实验造成了朱令的终身残废
如果你是医生就不会说这种外行的话.劝你以后当医生之前先学点医学知识.
医院的误珍耽误了最好的解毒的时机,而且就算及时解毒,按二次中毒的剂量也很难说不会造成神经系统的严重损害.
您在17楼又变成说让我证明治疗措施恰当与否,我好像没有说过治疗措施是正确的,治疗措施不正确不等于他们拿"神经中枢"来做实验(多么好笑的医生说的话)不等于朱令的神经系统的严重损伤是他们做"实验"造成的.
你在17楼还说我对案件有了自己的看法,这不知道您是从哪里看到的内部消息,或者你认为我是说了你?我只是说要抓凶手,没有说任何和案件有关的事情,你总不能说一个被谋杀的人交给了医院,就不用追究谋杀者的责任了吧?
我说的是要追凶,下毒的那个手,然后给他/她剁掉...你有感觉到我对案件的
看法么?你难道知道我指的凶手是谁么?
作者: 陪审团 2006-4-12 15:19
-----------------------------------
42 回复:为什么清华支付了朱令的巨额医药费?
31楼,你的回答再次表明了你不是个医生:
造成朱令残疾的原因有二:一是有人投毒,二是协和治疗的延误。北大也曾经发生过铊中毒的案件,但是被害人经过及时地救治,恢复良好,没有留下任何残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大的没有残疾,一是和他的及时治疗有关系,其二也和投毒量有关系.北大的及时治疗没有残疾不等于朱令也是一样,由于铊是慢性侵蚀神经系统,只能说及时治疗可以避免更大的损害.按朱令的被投毒的计量,就算及时治疗也会留下后遗症的.
铊中毒虽然罕见,但是非常典型,除脱发特征外,还有米氏线,表现为指甲上明显的白线,知道的医生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协和的医生在朱令案之前就曾经治疗过铊中毒,患者同样来自清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个米氏线,暴露了您不是医生的身份,哪个医生看到米氏线会断定是铊中毒?先科普一下:横向的白色带(Transverse white Banded Nail Plates):有下列各种名称:米氏线,雷诺德氏线,欧德里奇氏线(Lines of Mees,Reynolds,Aldrich);可能是砷中毒、铊中毒、氟化物中毒、化学治疗、疟疾感染、肺炎、心肌梗塞、何杰金氏病、镰刀形红血球贫血等等所留下的痕迹...估计您也就是从别的文章上看来的,现抄现卖.我们要追究医生的责任,
但这个需要用事实去追究,而不是在这里造谣,我还要问你"神经中枢"怎么治疗?如果你真的看到了所谓的文件,那么,您能告诉大家怎么用"神经中枢"做实验么?
协和和清华当然有无可推卸的责任,但这个责任需要用真相去说明,如果你真的有真相,就请写下真相,而不是假冒医生的名字来这里说外行话,你这样很容易被一个职业医生一眼看穿的无稽之谈只能让那些该承担责任的人逍遥法外.
作者: 陪审团 2006-4-13 02:41
-----------------------------------